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9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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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高等职业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表17 综合一类、综合二类、师范类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生)
表17 综合一类、综合二类、师范类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m/生)
表18 工业、农林、医药类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生)
表18 工业、农林、医药类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m/生)
续表18
表18 工业、农林、医药类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m/生)
表19 财经、政法、管理、外语类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生)
表19 财经、政法、管理、外语类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m/生)
续表19
表19 财经、政法、管理、外语类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m/生)
表20 体育、艺术类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生)
表20 体育、艺术类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m/生)
注:1 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校舍建筑面积补助指标见本建设标准附录二;
       2 体育类高等职业学校的室内体育用房并入教学实训用房及场所指标;
       3 公安类高等职业学校可采用体育类高等职业学校建筑面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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