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 GB/T50632-2019
6.4 耐火材料
6.4.1 耐火材料设计应根据生产品种要求简化流程、紧凑布置。
6.4.2 功率较大且需要调速的设备宜采用变频调速装置。
6.4.3 煅烧耐火原料应采用回转窑、机械化竖窑。
6.4.4 烧成耐火制品应采用隧道窑、梭式窑。
6.4.5 炉窑设计应提高窑体严密性、降低窑体蓄热损失、减少窑体散热损失及综合利用废气余热。
6.4.6 耐火制品能耗指标应为“吨产品综合能耗”,其计算范围应包括原料储运、干燥、破碎、粉碎、筛分、混合、成型,砖坯的干燥、烧成、除尘等各个工序及公辅设施的能耗,扣除可回收利用的能源后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折合标准煤量。
6.4.7 耐火制品能耗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T——耐火制品产量(t)
E——加工能耗(燃料、电、水、耗能工质等)(MJ)
R——回收能量(MJ)
6.4.8 各种耐火制品综合能耗设计指标不应大于表6.4.8的规定。
表6.4.8 各种耐火制品综合能耗设计指标
条文说明
6.4.2 功率较大且需要调速的设备,指风机、单斗提升机、回转窑等。
6.4.5 炉窑设计的节能措施有:
(1) 设计隧道窑、梭式窑的节能措施:①加强窑内气流循环,充分利用热能,使窑内温度均匀;②采用全封闭双窑门,窑车与窑墙间、窑车与窑车间优化密封结构,减少窑吸入冷风和泄漏热风;③回收冷却带热空气热量;④窑墙应采用高强度、轻质(或空心)隔热材料,减少窑体散热损失;⑤在保证足够强度的条件下,窑车衬砖应采用轻质组合砖、轻质浇注料等隔热材料;⑥窑车下应鼓风和引风,使窑车上下压力趋于平衡,避免窑车上下气体串通。
(2) 设计回转窑的节能措施:①利用窑尾废气热能,可用于预热窑前物料、预热助燃空气、用于余热锅炉等;②高温回转窑砌体中,应有隔热材料层;③不宜采用水冷却窑筒体;④回转窑窑头、窑尾应采用高效密封措施,如石墨块密封、端面弹簧密封、气封或综合密封措施。
(3) 设计竖窑的节能措施:①竖窑窑衬宜设高强度隔热材料层;②竖窑不宜采用汽化冷却壁。
6.4.8 最近调查几个生产厂产品单位热耗如表7。
表7 生产厂产品单位热耗
续表 7
续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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