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50364-2018
9.3 系统实际运行的效益评估
9.3.1 太阳能热水系统实际工作运行的年常规能源替代量Qtr应按本标准第9.2.2条的规定进行计算。
9.3.2 太阳能热水系统实际工作运行的太阳能保证率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 50801的公式进行计算。
9.3.3 太阳能集热系统实际工作运行的年平均效率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 50801中的公式进行计算。
9.3.4 太阳能热水系统实际工作运行的静态投资回收期、费效比和年二氧化碳减排量的计算方法与本标准第9.2节的规定相同。
条文说明
9.3.1 其中: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全年得热量Qnj,可根据太阳能热水系统验收时所提供的系统热工性能检验记录,按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 50801-2013中的公式(4.3.5-1)计算;其他参数的确定,则与9.2.2条规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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