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标准 JGJ/T117-2019
4.5 房屋纠偏
4.5.1 当房屋整体倾斜需纠偏时,若其基础及上部结构刚度尚符合要求,可采用掏土法进行纠偏。制定纠偏设计专项方案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2 基础及上部结构图纸;
3 建筑物使用情况;
4 房屋开裂、倾斜等检测资料;
5房屋周围管线及地下设施资料。
4.5.2 纠偏设计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房屋结构平面图和基础图;
2 掏土孔的布置位置、孔径、孔深以及孔的斜率;
3 各孔的掏土量及掏土顺序;
4 沉降监测点的位置、监测频率及沉降速率等要求;
5纠偏施工说明。
4.5.3 掏土法纠偏的掏土量可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Vs——掏土量(mm3);
lb——基底长度(mm);
b——基底宽度(mm);
Δs——沉降差(mm)。
式中:Vs——掏土量(mm3);
lb——基底长度(mm);
b——基底宽度(mm);
Δs——沉降差(mm)。
4.5.4 掏土孔孔径宜为100mm~150mm,孔距宜为1.0m~1.5m。孔位宜布设在土体受力较大的部位,掏土深度宜为基底下2.0m~4.0m,并应根据施工回填复位情况进行实时修正。
4.5.5 纠偏施工结束后,应在掏土孔内灌注水泥浆回填密实,注浆应分多次进行,待前一次浆液初凝后再进行后续注浆。
条文说明
4.5.1 掏土纠偏是从沉降较少的基础下掏土,迫使基础下沉,此法所用设备少,纠偏速度快,费用低,是房屋纠偏的一种常用方法。一般用于软黏土、淤泥质土、杂填土等土质。
本条规定了若其基础及上部结构刚度较好时,可采用掏土法进行纠偏;当基础及上部刚度较差时,采用掏土法纠偏容易导致房屋因差异沉降而产生严重损坏。因此,对于基础及上部结构刚度较差房屋的纠偏方法,不宜采用掏土法,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分析,采取个性化的纠偏方法。
4.5.3 本条所列计算公式为参考公式,在掏土施工过程中,土体应力应变不断重新分布,不同土质和不同上部结构的工程,实际掏土量会在该公式计算值的上下浮动。在工程实践中,具体掏土量应在该公式计算值的基础上,根据上部结构的变形监测情况作出适当修正。
4.5.5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房屋纠偏过量而提出的。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