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吸污接口和撇沫器
11.5.1 利用人工移动池底吸污盘和池水过滤器清除池底、池壁积污的游泳池,可设置吸污接口及管道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独立的管道系统;
2 应接至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的循环水泵吸水管上,并应设置控制阀门;
3 管径应与吸污接口直径相匹配。
11.5.2 吸污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沿游泳池侧壁布置,且位于池水面以下0.30m处。同一池子的吸污接口标高应一致。
2 形状不规则的游泳池,吸污接口应按间距不超过20m,在池水面以下0.30m处等距离设置。
11.5.3 池水水面面积不大于200m2的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及文艺演出池无条件设置池岸溢流水槽时,宜设置撇沫器溢流排水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撇沫器收水率应以生产供货商提供的数据为准;
2 撇沫器应沿池壁布置,数量应满足15%的循环流量;
3 不规则形状水池应在池壁弯转凹进处增设一个撇沫器。
11.5.4 撇沫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水口无浮板时,受水口中心应与池水设计水面相平;受水口有浮板时,受水口板顶沿应与池水设计水面相平;
2 露天水池设置撇沫器时,撇沫器受水口宜面向主导风向;
3 撇沫器安装时不应突出池壁。
11.5.5 撇沫器应为独立的收水系统,并宜与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相连接。
11.5.3 本条规定了池水面积不大于200m2的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无法设置或不需要设池岸溢流水槽的高沿池子应设置撇沫器的数量、位置的要求。
11.5.4 撇沫器是清扫游泳池等水表面漂浮物和表面水进入池水过滤器的专用配件。本条对其设置等作出了规定。
11.5.5 本条规定设置撇沫器的水池,其撇沫器吸水应为单独的管道系统,并宜与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相连的要求。目的是将该回水净化后重复利用,以节约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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