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17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13.2 池岸清洗排水

13.2.1 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及文艺演出水池应设清洁池岸排水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清洗池岸的排水不得排入逆流和混流式游泳池的溢流回水槽。
    2 逆流和混流式游泳池池岸清洗排水应在池岸外侧另设独立的排水系统。设有观众看台的游泳池应沿看台墙设置排水沟;无观众看台的游泳池应沿建筑墙设置排水沟,且不应与其他排水系统直接连接。
    3 排水沟宜选用线性排水沟,且池岸应以不小于0.5%的坡度坡向排水沟或排水收集装置。
13.2.2 露天游泳池及水上游乐池的池岸排水应沿围护栏设置排水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沟的断面尺寸应考虑受水面积内的雨水量;
    2 雨水量应按工程总图设计重现期计算;
    3 排水沟排水应接入工程地块内的雨水管道或雨水回用系统。当接入雨水排水系统时,应采取防止雨水系统回流污染的措施。


条文说明

13.2.1 游泳池一般均为池水面与池岸相平的齐沿泳池,仅沿池壁外侧设有溢流回水槽(沟)或溢流水槽(沟)。为保证清洗池岸的废水不流入该槽(沟),应在远离该槽(沟)的观众看墙或建筑墙处另设一条回收冲洗池岸排水的沟。以往建筑专业为保持池岸宽敞以地漏代之。实际工程中业主认为此方法排水不够通畅,目前线性排水沟技术成熟,并已有多种成品可供选用,且格栅盖板材质多样,能适应不同场所装修要求,故本条推荐采用线性排水沟。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