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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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太阳能设备和设施

15.7.1 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太阳能供热池水加热系统应由专业施工单位安装,并应单独编制与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等相关工种配合的施工组织设计。
    2 太阳能供热池水加热系统的施工安装不应破坏建筑结构、屋面防水层,并不应影响建筑物在寿命期内的承受荷载的能力。
    3 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支架和预埋件的强度、抗风能力、防腐处理和热补偿措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应与结构工程施工时同时埋入,其位置和标高允许偏差应为±10mm。
    4 太阳能集热器产品应有性能检测报告。安装倾角和方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使用罗盘仪进行定位,允许偏差应为±3°。
    5 安装在平屋面或支架上的太阳能集热器应确保与建筑结构或支架的连接应固定牢固可靠,并应做好屋面防水。
    6 集热器之间的连接应密封可靠,无扭曲变形,无渗流,且连接件应便于拆卸和更换。
    检查方法:核对设计图纸、采购供货清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7.2 太阳能供热系统的电气设备、线路、接地等施工安装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的规定。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图纸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7.3 太阳能供热系统和储热系统的管道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布线应按设计路由综合安排,做到整齐合理,方便检修。
    2 管道坡度、连接方式、仪器仪表和补偿器、排气阀、泄水装置位置及规格型号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管道穿过屋面应预埋防水套管;不穿屋面管道的支墩或支座应牢固可靠,且不应破坏屋面防水层。
    4 管道的保温、绝热、防冻、支架应符合设计要求。
    5 管道系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及本规程第15.8节的规定。
    检查方法:核对设计图纸,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15.7.1 太阳能集热器一般是安装在屋面上,为了保证太阳能供热的可靠性,本条对太阳能集热器产品质量,安装时应该关注的安全性等作出第6款具体规定。
15.7.2 太阳能集热器的形式较多,为了保证太阳能供热系统的电气安全,本条规定了该系统电气及控制设备安装应遵守的相关电气国家标准,以及检查方法、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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