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园设计规范 CJJ26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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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动物园 zoo
    饲养、展示、繁育、保护野生动物,为公众提供科普教育和休闲游览服务的场所。
2.0.2 适宜陆地 suitable land
    动物园用地范围内地面坡度不大于25%的陆地。
2.0.3 动物园建设规模 zoo scale
    根据适宜陆地面积、饲养动物种类和数量的指标确定的动物园大小分级。
2.0.4 用地比例 ratio of land use
    动物园用地范围内按使用功能分类的用地占适宜陆地的百分比。
2.0.5 综合休闲区 mixed use recreational area
    动物园内供游人停留休憩,并设有餐饮、小卖部、纪念品售卖、卫生间等服务设施的区域。
2.0.6 科普教育区 science education zone
    动物园内科普馆等科普教育设施集中的区域。
2.0.7 环园园务隔离带 administrative isolation ring
    环动物园围墙边界的管理专用园路与绿化带。
2.0.8 参观通道 visitor access
    动物展区内供游人观览的走道或集散场地。
2.0.9 安全防护设施 safety protective facilities
    安全防护结构及附属构件的总称,其安全性应包括整体稳定性、主体结构及附属构件的强度、连接构件的强度。
条文说明
2.0.1 动物园的基本特征是饲养野生动物并对公众展览。除此之外,现代动物园更重视科普教育、科学研究和野生动物的就地、易地保护工作。
2.0.3 适宜陆地是指适宜进行场馆笼舍等设施建设的陆地。坡度是用地适宜性评价的必要因子,《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规定城市各类建设用地最大坡度不超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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