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校园评价标准 GB/T5135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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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教育与推广

I 控制项
4.5.1 教育与推广的年度工作计划应围绕绿色校园创建和制定。
4.5.2 教育与推广的工作落实机制应围绕绿色校园建立和健全。
Ⅱ 评分项
4.5.3 制定全校参与的绿色校园教育与推广中长期规划。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学校制定中长期绿色校园教育与推广规划,得5分;
    2 在绿色教育与推广的中长期规划框架内,校内各部门有明确目标、实施计划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得5分。
4.5.4 依托现有学科体系渗透绿色教育。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学校在相关学科中渗透绿色教育,每一个年级渗透绿色教育的学科数不少于该年级所开设学科总数的一半,得5分;
    2 学校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一次渗透绿色教育的教学研讨会,得5分。
4.5.5 开设以创建绿色校园为主题的课程。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学校每一学年开设不少于两门绿色教育的校本课程或选修课程,得5分;
    2 学校自主开发有关绿色教育的校本教材或读本,得5分。
4.5.6 营造有特色的绿色校园文化。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将绿色校园的创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并且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得5分;
    2 结合所在地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等条件,在保护自然生态、应用环保新技术、开发利用活动空间等任意一方面有有效做法,得5分。
4.5.7 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互动的绿色教育与推广网络。评价总分值为15分,按照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主动整合社区资源,建立起与家长代表和社区代表定期协商绿色教育推广的互动机制,得5分;
    2 学生以多种形式参与家庭和社区的绿色教育实践活动,每人每学年两次以上,得5分;
    3 为周边社区居民免费开放校园设施,宣传绿色生活的理念和实践,每学年两次以上,得5分。
4.5.8 提升教师推广绿色教育的能力。评价总分值为15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学校常规教师培训计划中包含了绿色教育推广的内容,相关的培训课时每学年不少于4节,得5分;
    2 每学年不少于两位教师参与县区及以上级别的与绿色教育相关的会议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相关主题的论文,得5分;
    3 对开展绿色教育有突出成绩的教师有成文的激励机制,得5分。
4.5.9 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校园绿色教育推广活动。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建立学生环保社团或兴趣小组,且定期在教师的指导下有计划地开展活动,得5分;
    2 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等平台,开展全校性的绿色教育宣传活动,且每学年两次以上,得5分。
4.5.10 组织学生参与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或环境科学类竞赛或交流活动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支持与指导学生参与区县市、省(市)以及全国性和国际性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或环境科学类的竞赛或交流活动每学年一次以上,得5分;
    2 学生在省(市)级以上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或环境科学类竞赛中获得奖项,每学年一次以上,得5分。
4.5.11 扩大绿色校园创建和绿色教育推广的影响。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学校在区县市层面的会议上分享绿色校园创建和绿色教育推广的经验,或获得区县市一级政府部门的表彰,得5分;
    2 学校在省(市)层面的会议上分享绿色校园创建和绿色教育推广的经验,或获得省(市)级政府部门的表彰,得5分。
条文说明

I 控制项
4.5.1 学校围绕绿色校园的创建活动制定教育与推广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学校年度整体规划。这是提升全体师生可持续发展意识和行动能力的重要制度保障。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学校自提出申请前一学年开始的教育与推广年度工作计划;听取学校分管领导汇报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对部分教师和职工进行访谈了解计划的实施情况。
4.5.2 学校绿色校园的教育与推广和校园文化建设、教师培训、课程设置与实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等密切相关。教育与推广应有校级领导专人负责协调教学管理、学生发展和后勒服务等部门共同参与,分解落实具体的工作责任。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校性的协调工作会议,统筹安排绿色校园的教育推广工作;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听取相关负责人汇报。
Ⅱ 评分项
4.5.3 学校制定绿色校园教育与推广的中长期(3年~5年)发展规划,突出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之间的衔接和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以确保绿色校园的创建及其教育与推广具有可持续性。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主要活动安排及其考核要求等;访谈主要部门的负责人,了解各部门在教育与推广过程中的详细分工、行动计划及考核要求。
4.5.4 学校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大纲》(2003)、《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2003)以及所在地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托现有学科(如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劳动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等)的课堂教学,渗透绿色教育,使学生对保护环境和创建绿色校园具有认同感、责任心和行动力。学校定期举行渗透绿色教育的教学研讨会,交流经验,总结成果。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学科渗透的内容应基于国家现行课程标准的要求且与创建绿色校园的主题“规划与生态”、“能源与资源”、“环境与健康”等密切相关;查看相关学科渗透绿色教育的教案;随堂听课、访谈部分师生;查看每学期教学研讨会的记录,包括时间、参与人数、研讨的主要内容等。
4.5.5 绿色校园的创建是基于学校所在社区特有的自然、社会和经济背景。学校鼓励教师根据本校和周边社区的特点,选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材料,因地制宜地开设校本课程或选修课程。有条件的学校可自主开发具有本校特色的学习资源。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与绿色校园创建相关的教学资源在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到学校本身及其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开设校本课程和选修课程是实现绿色教育多元化的重要途径。了解相关的课程实施计划和教学资源开发的详细方案,包括目标、内容、课时、教学方法、教学评估、教学辅助资源等项目;随堂听课,访谈部分师生。
4.5.6 创建绿色校园的目的不单是运用绿色理念、绿色技术建设校园的硬件设施,还包括在全体师生中倡导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不同于常规的课堂教学,绿色校园文化是一种隐性的教育资源,其显性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比如学校通过校园网、校报、黑板报、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广播、闭路电视等载体宣传创建绿色校园的理念和措施,展示绿色教育的实践成果;通过修建小型的、示范性的太阳能和风能发电装置,或雨水收集和中水利用设施等,让师生感受绿色环保的理念和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活动的详细记录,巡视校园,访谈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和学生。
4.5.7 学校争取家庭和社区的支持,引导学生走出校门,向居民宣传绿色出行、垃圾分类回收、节约水电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绿色生活方式,参与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的创建活动,是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综合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学校有义务利用自身的硬件设施和智力资源,为社区居民实现绿色生活提供支持。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看学生、家庭和社区合作组织各种绿色生活实践活动的照片、视频、文字等材料,召开社区有关干部、居民、家长和学生代表的座谈会。
4.5.8 鉴于绿色校园的创建涉及一些普通中小学教师并不熟悉的专业知识,学校必须从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加强对在职教师的培训,以提高他们推广绿色教育的能力。同时,学校应鼓励部分在绿色教育推广过程中有突出成绩的老师通过参加会议、发表论文等方式,拓展视野,在教师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整个教师团队能力的提升。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看教师培训的详细方案,召开部分教师座谈会,查看教师外出参会或发布论文的证明材料,查看学校对在绿色教育推广过程中表现突出教师的奖励制度等。
4.5.9 学校支持学生组建环保社团或兴趣小组,并派专业老师指导开展活动。学校鼓励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等常设组织,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植树节等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校性绿色教育推广活动,如画展、征文、文艺演出、辩论赛等。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看各个环保组织常年的活动记录和各项全校性绿色教育推广活动的文字、照片、视频、新闻报道等记录,访谈部分师生。
4.5.10 每年全国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级政府的教育和科普机构、企业单位以及国内外的非政府组织等都有为青少年科技活动搭建平台,举办各类竞赛、展示及研讨活动。学校应结合绿色校园的创建,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生参与。此类活动尽管参与人数有限,但是社会影响较大,有利于促进学校绿色教育的推广。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看学生参与各级各类活动的文字、照片或视频等证明材料,访谈相关学生。
4.5.11 学校应积极参与各级各类与绿色教育相关的交流活动,及时总结在创建绿色校园和推广绿色教育过程中的经验,反思存在的问题,努力发挥辐射示范的作用,带动更多的学校参与到创建绿色校园的网络中。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看学校参与各级各类交流活动的会议记录、所获奖项、发表论文及媒体报道等证明材料,访谈学校及各级教育主管部分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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