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技术规范 GB51195-2016
3.2 系统组成
3.2.1 IDC应由机房基础设施、网络系统、资源系统、业务系统、管理系统和安全系统等六大逻辑功能部分组成(图3.2.1)。
图3.2.1 IDC系统组成
条文说明
3.2.1 本条对IDC的系统组成进行了建模。
机房基础设施为IDC提供机房建筑、供电系统、空调系统、布线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和能耗管理系统等基础环境,为所有其他系统服务。
网络系统由路由器、交换机等数据通信设备和安全设备等组成,是开展IDC运营的基础,对外担负着IDC与外部互联网的互联功能,对内承载着IDC的资源系统、业务系统和管理系统。安全设备部署在IDC网络内,防范IDC来自外部互联网的攻击和保障IDC内部网络和业务的正常运行。
资源系统为IDC提供开展业务运营所需的基础资源池,包括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和软件能力资源及应用软件资源等。业务通过各种资源的合理组合来为IDC客户提供服务。
业务系统是IDC的核心要素,也是IDC价值的具体表现形式。它根据市场需求,将IDC内的各种资源进行合理的整合和配置,对外包装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可运营产品或服务,并将这些产品和服务销售给IDC客户。一些IDC基本资源出租类服务(如机架出租、机房出租等)可直接利用IDC机房基础设施和网络系统的能力,而一些IT资源出租服务需要利用资源系统提供的资源池能力。
管理系统为IDC稳定运行、维护以及IDC业务运营提供必要的各种支撑服务。
安全系统为IDC提供必要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监测和保障,提高IDC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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