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2012(2016年版)
10 公共交通设施
10.1 一般规定
10.2 公共交通专用车道
10.3 公共交通车站
10.2 公共交通专用车道
10.3 公共交通车站
条文说明
伴随着区域化、城市化和机动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各大中城市交通出行需求迅速增长,道路交通面临巨大压力,为实现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战略目标,有效引导城市交通结构向公共交通转化,在城市道路规划设计中,必须考虑与道路相关的公共交通通道和场站设计。不同的公共交通系统对城市道路设计有其特殊的要求,根据《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CJJ/T114-2007中规定,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包括常规公交、快速公交、无轨电车、出租车四类,其中无轨电车和常规公交的道路设计标准是一致的。因此,规范按快速公交、普通公交和出租车三类规定。
具体的条文主要沿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一90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参照《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15及《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CJJ136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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