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结构设计标准 GB50005-2017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7.2 梁和柱

7.2.1  当木梁的两端由墙或梁支承时,应按两端简支的受弯构件计算,柱应按两端铰接计算。

7.2.2  矩形木柱截面尺寸不宜小于100mm×100mm,且不应小于柱支承的构件截面宽度。

7.2.3  柱底与基础或与固定在基础上的地梁应有可靠锚固。木柱与混凝土基础接触面应采取防腐防潮措施。位于底层的木柱底面应高于室外地平面300mm。柱与基础的锚固可采用U形扁钢、角钢和柱靴。

7.2.4  梁在支座上的最小支承长度不应小于90mm,梁与支座应紧密接触。

7.2.5  木梁在支座处应设置防止其侧倾的侧向支承和防止其侧向位移的可靠锚固。当梁采用方木制作时,其截面高宽比不宜大于4。对于高宽比大于4的木梁应根据稳定承载力的验算结果,采取必要的保证侧向稳定的措施。

7.2.6  木梁与木柱或钢柱在支座处,可采用U形连接件或连接钢板连接。木梁与砌体或混凝土连接时,木梁不应与砌体或混凝土构件直接接触,并应设置防潮层。

条文说明

7.2.1 方木原木结构中的柱一般按两端铰连接的受压构件设计,梁一般按单跨简支受弯构件设计。对于木框架剪力墙结构,虽然梁柱的连接基本采用特殊的金属连接件,但是,柱还是按两端铰连接的受压构件设计,梁还是按单跨简支梁设计。

7.2.2 在木框架剪力墙结构中,为了避免柱发生屈曲,其截面尺寸应不小于100mm×100mm。木框架剪力墙结构中常用的截面尺寸为105mm×105mm、120mm×120mm、150mm×150mm等。

7.2.3 柱底与基础,或与固定在基础上的地梁的锚固形式多种多样。图15所示是木框架剪力墙结构中,柱与基础、地梁锚固所采用的连接方式之一。

7.2.6 木柱与木梁的连接形式多种多样,没有统一的形式,在保证连接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各种设计。对于木框架剪力墙结构中木柱与木梁的连接,除采用短榫和山型卡外,也采用如图16所示的连接件进行连接。图17所示是木框架剪力墙结构中木梁与木梁之间的连接方式。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