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2012(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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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交通管理设施

14.3.1 当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A级时,应配置完善的信息采集、交通异常自动判断、交通监视、诱导、主线及匝道控制、信息处理及发布等设施。
14.3.2 当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B级时,宜配置基本的信息采集、交通监视、简易信息处理及发布等监控设施。平面交叉口信号灯形成路网的区域,可采用线控和区域控制。
14.3.3 当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C级时,在交通繁杂路段、交叉口应设置交通监视装置和信号控制设施。
14.3.4 当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D级时,可视交通状况设置信号灯等设施。
条文说明
    交通管理设施在维护城镇交通秩序和安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管理设施的目标是依靠科技手段,使交通管理者同交通参与者之间建立一个“信息”交换系统;强化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发挥现有道路设施的作用,以向路网争空间、要速度、抢时间,为市民出行和交通运输服务。
14.3.1 A级管理设施是针对快速路配置的。快速路是城市交通网络中的骨架,交通量很大,一旦建成开通就成为离不开、断不得的交通命脉,因此齐全、完善的管理设施是完全必要的。但在开通初期,具体设施可根据服务水平等因素进行降级配置。A级配置首先要加强交通流基本参数(如流量、速度、密度)的检测,配置视频监视器等基础设备,加强信息的采集和处理;以后视交通量增长情况,配置二期设备,最终达到中等或较高规模的设施。
14.3.2 B级管理设施主要在平面交叉口上。纵观国内外城市交通矛盾都集中在平面交叉口上,人车分离、路口渠化是首要工作;交通信号灯控制是规范平交路口各个方向同时到达。且相互冲突(或交织)的人车流、在时间上进行通行权分配最常见和最有效的方法;同时也是对道路交通流、快速路的匝道和路段上人行横道等通行权进行分配、控制、疏导、合理组织的有效措施。对信号灯控已形成路网的区域,应考虑协调控制。
14.3.3、14.3.4 C、D级管理设施视需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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