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
4.5.1 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宜包括炸药探测系统、液态危险品探测系统、有毒有害气体探测系统、放射性物质探测系统、常规武器和金属探测系统、X射线检查系统。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可分为便携式系统和固定式系统。
4.5.2 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探测出国家、地方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危险物品目录》所列的危险物品。
2 当检查、探测到危险物品时,应能实现报警和数据记录。
3 宜进行联网工作,建立网络支持下的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宜具有危险物质飘散跟踪功能,能追踪判断危险物质扩散的影响范围和后果。
4 应具有有线或无线传输功能,应将数据、告警信号和方位、设备状态等信息传输至安防集成平台。
4.5.3 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测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毒有害气体探测传感器宜设置于城市轨道交通区域通风井内、车站乘客人流集中的通道等部位;
2)炸药探测仪、液态危险品探测仪、常规武器和金属探测仪、放射性物质探测仪应设置于车站乘客进站通道等部位。
2 系统不应对人体或物品产生伤害,不应引爆爆炸物或引燃易燃气体,不应引发次生灾害。
3 应具备网络化系统设计,所有探测器、检测仪应与安防监控中心或安防监控分中心联网。
4 在系统产生告警信号时,应联动视频监控系统进行视觉复核。
5 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
6 便携式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不应使用带放射性同位素的装置。
7 放射性物质探测仪应随时为X射线检查系统等设备进行射线泄漏检测。
8 应对安检人员进行防护。
4.5.2 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应能探测指定的炸药、液态危险品、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武器(含刀、仿真枪、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对危险物品的报警和数据记录信息可包括危险物质类型、时间、地点、方向、探测仪编号等。当检查、探测到危险物品时自动向安防监控中心发出报警信息,并自动进行数据记录。
3、4 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中的固定式系统建议通过有线网络方式进行信息传输,便携式系统建议通过无线网络方式进行信息传输。无线传输接发机的射频工程参考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2005年发布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中的规定执行。便携式系统是指在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GB/T 26718-2011中所列明的便携式探测仪。
4.5.3 有毒有害气体随空气传播、扩散较易,且危害面大,容易造成群体性伤害事件。此外,城市轨道交通通风井一般都位于城市轨道交通建筑物外,容易被忽视,成为安全漏洞;乘客通道等区域和重点部位处人流又较为密集,容易受攻击,因此需要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探测传感器,以及时探测和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提高对相应灾害的判断和处置能力。有毒有害气体探测系统有固定式系统和便携式系统,建议在通风井等处采用固定式系统;在乘客通道等处采用便携式系统,与其他便携式系统配合构成完整的安检系统。
在车站设置的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建议主要采用便携式设备,可配合X射线检查系统的使用,以发现并阻止乘客携带危险品进入付费区为主要目的。
为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大客流快速通行的要求,对于经一定程序验证、安全性相对较高、日常通行频繁的城市轨道交通常规乘客可适当简化安检手段,但应通过实名制技术手段或方法来杜绝身份冒用,并保证其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的日常通行信息能被准确地记录和查询。
2 设置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的目的是为了增强轨道交通区域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一切均应以安全为前提,因此在设备选型及设置方面要充分考虑设备自身的可靠性与安全性,避免因设备的设置而对周边人员及物品产生伤害。
6 放射性同位素是一个原子核不稳定的原子,每个原子也有很多同位素,每组同位素的原子序虽然是相同,但是却有着不同的原子量,如果这原子是有放射性的话,它会被称为物理放射性核种或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会进行放射性衰变,从而放射出伽马射线和次原子粒子。有些放射性同位素是天然存在的,有些则是人工制造的,称为人造放射性同位素。本款所指的放射性同位素包括天然的和人造的各种类别。
7 根据我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中的放射性物质探测仪在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还可作为对X射线检查系统进行日常监测的手段之一。
8 对安检人员的防护可采用多种措施,如定期体检、配备防护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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