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建筑结构设计标准 GB5058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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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地)面活荷载

4.3.1  煤炭工业地面建(构)筑物的一般楼面活荷载应按表4.3.1选用。

4.3.2  煤炭工业地面建(构)筑物的一般地面活荷载可按表4.3.2选用。

4.3.3  屋面局部有设备时,该部分均布活荷载取值应按同车间楼面活荷载采用,在此情况下可不另计屋面活荷载或雪荷载。

4.3.4  厂房内煤泥水管道直径大于或等于250mm时,介质管道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时,应计算其荷载,其他可不计入。厂区中管道支架上的管道荷载应按实际情况计算。

4.3.5  各生产厂房进出车辆荷载应按实际情况计算。

条文说明

4.3.1  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煤矿矿井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 50592-2010第5.4.1条和《选煤厂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 50583-2010第4.0.3条合并编制的,锅炉房属于煤矿常用建筑,本次修订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 50359-2016的有关条文予以补充,并对灯房浴室联合建筑的楼梯荷载进行了调整。

    近年来,大直径提升机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越来越多,本次修订增加了直径4.5m、5.0m的提升机荷载,按照中煤集团西安院调研和分析计算的结果,按照单向板等效计算,设计基准期为50年、保证率为98%的安装区活荷载标准值分别为27.5与34.0,检修区分别为61.0与67.5;设计基准期100年时,安装区分别为30.5与37.5,检修区分别为67.5与75.0。可以偏于安全取值:设计基准期T=50年时,安装区分别为30.0与35.0,检修区分别为65.0与70.0;T=100年时,安装区分别为31.0与38.0,检修区分别为68.0与75.0。

4.3.2  本条源于原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94,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2016予以取消。但地面活荷载对估算地面混凝土垫层的厚度仍有参考作用,故本标准仍按原规范条文予以补充。

4.3.4  考虑到煤泥水管道直径大于或等于250mm和介质管道大于或等于150mm时,有的管道吊挂点已经超出楼面的活荷载值,故需要按实际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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