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72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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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含油及乳化液废水处理

8.2.1  含油及乳化液废水可采用化学破乳、超滤或其他处理工艺,处理系统产生的浓油宜单独收集和处理。

8.2.2  经破乳或超滤处理的出水,宜进入含碱废水处理系统;无含碱废水处理系统时,应增加生化处理工艺。

8.2.3  含油及乳化液废水调节池不宜少于2格,单格容积应按接受一次集中排放量设计。调节池应设置加热设施。

8.2.4  超滤装置前宜增加浮油、浮渣去除设施。

条文说明

8.2.1  目前应用较多的含油及乳化液废水处理工艺有化学破乳和超滤两种。化学破乳的优点是投资省,缺点是适应性差,需根据不同的乳化液配方选择破乳药剂。超滤的优点是适应性强、运行稳定,缺点是投资高。设计时应采用适用的工艺和技术。

8.2.2  化学破乳工艺、超滤工艺出水中的COD为1500mg/L~2000mg/L,油为10mg/L~20mg/L。为简化处理工艺、降低投资,推荐排入含碱废水处理系统。没有含碱废水处理系统时,应增加进一步去除COD的设施。目前比较常用的是采用生化处理工艺,以确保处理后出水达到排放要求。

8.2.3  含油及废乳化液废水的排放一般比较集中,一次性排放量不好控制,其调节池容积在一次集中排放量的基础上应考虑30%以上的余量。同时后序处理系统对废水的温度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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