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4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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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水量平衡计算

4.2.1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蒸发损失水量宜按下式计算:

4.2.2  冷却塔的风吹损失水量宜按下式计算:

                                 

4.2.3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排污水量,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4.2.4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4.2.5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的浓缩倍数可按下式计算:

4.2.6  间冷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量宜为循环冷却水量的1‰。

4.2.7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排污水应统一控制,并宜在循环冷却水装置区内集中排放,且总排污水量应控制在循环冷却水系统的允许排污水量范围内。

条文说明

4.2.1  本条推荐的计算公式是国内常用的计算方法,一般情况下可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

    当蒸发损失水量需要精确计算时,应根据进入和排出冷却塔空气状态参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4.2.2  冷却塔的风吹损失,是由出塔空气中带出的飘滴和从塔的进风口处吹出塔外的水滴组成。前者的损失水量与塔的通风方式(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淋水填料的型式(点滴式或薄膜式)、配水喷嘴的型式和喷溅方向(上喷或下喷)、收水器的型式、收水效率、逸出水率以及冷却塔的冷却水量、塔内风速(特别是收水器断面风速)等因素有关;后者的损失水量与塔型、风速、风向及进风口的构造(有、无百叶窗)等因素有关,这部分损失不是经常发生的,即使有发生,一般量也较少。冷却塔的风吹损失主要是前者。

    冷却塔的风吹损失水量占循环冷却水量的百分数,应按冷却塔的塔型和设计选用的收水器给出的逸出水率以及塔的进风口吹出的损失水率确定,当缺乏收水器的逸出水率等数据时可按表2选用。

    目前,国内广泛用于各种冷却塔的收水器的收水效率均较高。各种类型收水器的逸出水率(飘滴损失水量与进塔循环冷却水量之比)经测试均较低,而从进风口吹出的水滴损失影响因素较多,不易测定。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 50102已规定机械通风式和风筒式自然通风冷却塔均应装收水器,并在塔的进风口设置防溅和收水等措施,因此,实际工程设计中机械通风式冷却塔的风吹总损失水量按循环冷却水量的0.05%~0.10%计算,风筒式自然通风冷却塔的总风吹损失水率取0.05%,已考虑了足够的裕度。

4.2.3  本条文给出了排污水量的两个计算公式,公式(4.2.3-1)是可以通过气象条件、运行条件计算的,公式(4.2.3-2)为实际排水量计算公式,该公式强调了排污水量应包括在实际生产中的强制排污水量和系统损失水量。系统损失水量一般包括旁流水处理损失的水量和系统漏失量。

4.2.4  本条给出的补充水量计算公式是理论计算式。

4.2.5  本条给出的公式为循环冷却水系统常用的浓缩倍数计算公式。

4.2.6  本条给出的1‰为多年运行经验总结的参数,也可按如下经验公式计算:

4.2.7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排污水集中在循环冷却水装置区内排放有利于系统排污水的控制和运行管理。当某些用水点确需使用循环冷却水,且将该水量纳入了系统排污,并能控制在循环冷却水系统允许的排污水量范围内时,应将其视为强制排污水量的一部分,对其进行计量和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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