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减少民用建筑受噪声影响,保证民用建筑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学校、医院、旅馆、办公建筑及商业建筑等六类建筑中主要用房的隔声、吸声、减噪设计。其他类建筑中的房间,根据其使用功能,可采用本规范的相应规定。
1.0.3 本规范中的室内允许噪声级应采用A声级作为评价量。本规范中的室内允许噪声级应为关窗状态下昼间和夜间时段的标准值。医院建筑中应开窗使用的房间,开窗时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标准值宜与关窗状态下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标准值相同。昼间和夜间时段所对应的时间分别为:昼间,6:00~22:00时;夜间,22:00~6:00时;或者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室内噪声级的测量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执行。
1.0.4 民用建筑隔声、减噪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1 建设各类民用建筑,应考虑噪声控制。噪声控制应从建筑项目的方案设计阶段开始,并贯穿所有设计阶段。并宜有噪声控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设计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科技的发展, 各种交通工具和用于民用建筑的机械、设备都越来越多,使得噪声源不断增多;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型轻质建筑材料,使得民用建筑的隔声降噪能力减弱。由于以上这些原因,使得民用建筑内的噪声干扰问题日益突出,要求降低噪声、改善声环境的呼声日益强烈。因此,在建设民用建筑时,必须将隔声减噪作为一个重要因素加以考虑。
解决民用建筑内的噪声干扰问题应该从规划设计、单体建筑内的平面布置、选择建筑围护结构以及减小、控制建筑设备的振动、噪声等方面采取措施,并且应该在各个设计阶段就加以考虑。许多隔振、减噪措施需要占用一定的空间或要求建筑结构能够承受较大的荷载,若设计时不预留,则这些措施将难以实施。如果建筑建成后再来解决噪声问题,不仅所需的经费可能比在设计阶段就考虑解决噪声问题要多很多,而且还受到许多已不可改变(因建筑已建成)的建筑条件限制,而难以达到最佳降噪效果。
较大、较重要的民用建筑中的噪声控制方面的工作量大、要求高,由专业噪声控制工程师来负责这项工作,将使民用建筑的噪声控制效果更加有保证。
1.0.2 本规范主要针对住宅、学校、医院、旅馆、办公建筑及商业建筑等六类建筑中的噪声控制作了规定。对于学校、医院、旅馆、办公建筑中的会议室、教室等房间,在控制其中噪声的同时,兼顾了控制混响时间,以保证语言清晰。
住宅建筑的标准也适用于公寓。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也适用于集体宿舍。
学校建筑的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及大专院校的一般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图书馆等)。幼儿园的一般教学用房应按学校建筑的标准设计,幼儿园的睡眠房间应按住宅建筑的标准设计。
医院建筑的标准适用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与其他医院可采用综合医院相应房间的标准。
旅馆建筑的标准适用于能够以夜为时间单位向客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住宿设施。按不同习惯旅馆也被称为酒店、旅社、宾馆、招待所、度假村、俱乐部、大厦、中心等。
办公建筑的标准适用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贸集团专用处理事务的建筑,也适用于其他各类建筑中的办公用房。
商业建筑的标准适用于以商业经营为目的、有固定的服务人员和相对较多的流动人员的营业性场所,如购物中心、餐厅、娱乐场(迪斯科和KTV等)、健身中心、会展中心等等。
1.0.3 允许噪声级是室内噪声容许标准,一般可以用NR评价曲线或A声级来规定。NR评价曲线是人为规定的各频带(从低频至高频)噪声声压级的曲线,往往用它检查是哪些频带的噪声有问题。在通常的声级范围内,A声级与人们对声音响度的主观感觉有良好的相关性,使用简便,是被广泛采用的单值评价方法。因此,本规范选用A声级来规定允许噪声级。 这样也有利于室内、室外噪声标准的衔接, 因为我国室外环境噪声的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也是用A声级来规定的。
本规范中规定了房间关窗状态下的室内允许噪声级。医院建筑中的某些房间(如病房等)因卫生原因需要开窗使用,故也对这些房间开窗时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作了规定。在目前室外噪声源增多、室外噪声较高(尤其是城市交通干线、高速公路、铁路、机场附近)的情况下,要求在开窗状态室内的噪声也较低是比较困难的。为减小室外噪声对房间内的干扰,增强房间外窗部位的隔声能力是从建筑本身所能采取的主要、有效措施。虽然关窗可以降低室外噪声对室内的影响,但关窗也隔断了室内外的空气交流,不利于房间内的空气新鲜。所以,在规划、设计民用建筑时,仍应尽可能从平面布置方面采取防噪措施,争取实现在开窗状态下,房间内的噪声也能达到本规范中室内允许噪声级的要求。
正常情况下,人们在昼间工作、学习,在夜间休息、睡觉。人的不同生活状态对安静程度的要求是不同的。国内外声学专家通过调查研究后提出,人睡眠时的安静程度,理想状态是A声级30dB以下,若达不到理想状态,最差A声级也不能大于50dB; 交谈、思考时对安静程度的要求,理想状态是A声级40dB以下,最差A声级也不能大于60dB。人睡眠时对安静程度的要求最高,因而一般噪声在夜间比昼间对人有更大的干扰。正是由于人们昼间活动、夜间休息,因而昼间噪声较高、夜间噪声较低。因此,本规范对夜间人们要在其中睡觉的民用建筑,按昼间、夜间两个不同时段分别规定室内的允许噪声级。
也有国家将一天分成白天、傍晚、夜间三个时段,分别规定各个时段的允许噪声级。但是,将一天分成白天、傍晚、夜间三个时段的必要性并不高,还增加了执行、操作的困难,所以本规范对有需要的民用建筑,按白天、夜间两个时段分别规定室内的允许噪声级。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跨越多个时区,有些地方政府考虑当地的时差、作息习惯而对昼间、夜间的划分另有规定。 对于这种情况昼间和夜间时段所对应的时间可以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