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sound insulation of civil buildings
GB 50118-201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1 年 6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744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18-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4.2.1、4.2.2、4.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8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8月18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8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在编制本规范过程中,编制组根据近年来收集到的对各类民用建筑噪声、隔声、吸声方面的意见,综合考虑民用建筑的现状、人们对各类民用建筑的声学要求、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建筑声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总平面防噪设计、住宅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旅馆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室内噪声级测量方法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增加了对办公、商业两类建筑隔声、减噪设计的内容。
2.对部分室内允许噪声级标准、隔声标准的最基本要求,向比较严格的方向作了适当的调整。
3.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标准值,原规范中是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本规范中是关窗条件下的标准值。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建筑物理研究所,邮编: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同济大学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东南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清华大学
香港大学
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濮阳绿寰宇化工有限公司
华南理工大学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
重庆大学
主要起草人:林 杰 谭 华 蒋国荣 黄锡谬 周 茜 王 峥 柳孝图 陆凤华 燕 翔 徐 春 邹广荣 刘少瑜 王 稚 孔庆国 王福田 张建勋 闫国军
主要审查人:程明昆 李 昂 吕玉恒 张家臣 谢拯民 吴大胜 林建平 李孝宽 王俊贤 茹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