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 GB5009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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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客运设备

9.2.1  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和旅客乘降所,应设置为旅客服务的设施,并视需要预留发展的条件。

    旅客站房的布置应与城市规划相配合。通过式车站的旅客站房宜设于靠城市中心区一侧。尽端式车站的旅客站房宜设于站台端部或线路一侧。

9.2.2  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和旅客乘降所应设置旅客站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旅客站台的数量和位置,应与旅客站房和旅客列车到发线的布置相配合。

    2  客运站的旅客站台长度应按550m设置。改建客运站,在特别困难条件下,个别站台长度可采用400m。对接发短途和市郊旅客列车的长度,可按短途和市郊旅客列车的实际长度确定。采用尽头线的尽端式客运站的站台长度,应另加机车及供机车进出的必要长度。

    其他车站的旅客站台长度,应按近期客流量和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宜小于300m。在人烟稀少地区或客流量较小的车站和乘降所,站台长度可适当缩短。

    3  旅客站台的宽度应根据客流密度、行包搬运工具、站台上的建筑物和路段设计速度等情况确定。

      1)旅客基本站台的宽度:在旅客站房和其他较大建筑物范围以内,由房屋突出部分的边缘至站台边缘,客运站宜采用20~25m;其他站宜采用8~20m;在困难条件下,中间站不应小于6m。在其他地段不宜小于中间站台的宽度;在困难条件下,中间站不应小于4m。

      2)旅客中间站台的宽度:设有天桥、地道并采用双面斜道时,大型客运站不应小于11.5m,客运站不应小于10.5m;其他站不应小于8.5m,但采用单面斜道时不应小于9m;仅需设雨棚时不应小于6m。不设天桥、地道和雨棚时,单线和双线铁路中间站的中间站台宽度分别不应小于4和5m。路段设计行车速度为120km/h及以上时,邻靠有通过列车正线一侧的中间站台应按上述宽度再增加0.5m。当中间站台设于最外的到发线外侧时,其宽度可适当减小。改建车站,在特别困难条件下,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当旅客站台上设有天桥或地道的出入口、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时,站台边缘至建筑物边缘的距离,客运站上不应小于3m;其他站不小于2.5m。改建车站,在困难条件下,其中一侧距离不应小于2m。路段设计行车速度为120km/h及以上时,邻靠有通过列车正线一侧应按上述数值再加宽0.5m。

    4  旅客站台的高度:邻靠不通行超限货物列车的到发线一侧宜采用高出轨面1250mm,必要时也可采用500mm;邻靠正线或通行超限货物列车的到发线一侧应采用高出轨面300mm。

9.2.3  天桥和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天桥、地道应设在旅客上、下车人数和行包、邮件较多且其通路经常被列车或调车所阻的车站上。

    2  天桥、地道的设置,应优先选用地道。天桥和地道的设置应使旅客通行和行包、邮件搬运便利和减少交叉干扰。

    3  天桥、地道的数量和宽度,应根据客流量和行包、邮件量确定。

      1)天桥、地道的数量:当站房规模在3000人以下时不应少于1处,站房规模在3000人及以上至10000人以下时不应少于2处,站房规模在10000人及以上时不应少于3处;设有高架跨线候车室时,天桥或地道不应少于1处。如客流、行包和邮件数量都很大时,可设置行包、邮件地道1~2处。

      2)天桥、地道的宽度:当站房规模为3000人及以上时,不应小于8m,当站房规模为3000人以下时不应小于6m,行包、邮件地道不应小于5.2m。

      3)地道的净高:旅客地道不应小于2.5m;行包、邮件地道不应小于3m。

    4  旅客天桥、地道通向各站台宜设双向出、入口,其宽度:大型客运站不应小于4m,客运站不应小于3.5m;其他站双向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2.5m,单向出、入口不应小于3m。

    行包、邮件地道通向各站台应设单向出、入口,其宽度不应小于4.5m,当条件所限且出、入口处有交通指示保证时,其宽度不应小于3.5m。

9.2.4  客运站和其他客流量较大的车站,旅客站台应设置雨棚。地道的出、入口和位于多雨地区的天桥应设置雨棚。客运站应设置与站台等长的雨棚;其他站的雨棚长度可按200~300m设置。雨棚的宽度应与站台宽度一致。雨棚应与进、出站口相连接。

9.2.5  旅客列车上水车站,应在相关的到发线旁设置客车给水栓。
 

条文说明

9.2.1  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和乘降所,应设置为旅客服务的设施。随着客运量的增长,客运设备也应做到逐步满足客运量增长的需要。客运设备的建设,应结合车站性质及城市总体规划,预留发展条件。

    旅客站房位置应配合城市和方便旅客进出站。因此,旅客站房应与城市规划和车站总布置图相配合。为方便旅客集散,通过式车站的旅客站房宜设在靠城市中心区一侧。尽端式车站采用尽头线的旅客站房宜设在旅客列车到发线尽端,优点是可避免修建天桥和地道,旅客由站房至站台不跨越线路,缺点是旅客出、入与行包运输在分配站台上发生交叉干扰,因此,当客运量、行包量很大且条件允许时,站房也可设于靠城市中心区一侧;采用贯通线时,旅客站房应设于靠城市中心区一侧。

9.2.2  设置旅客站台可加快旅客上、下车和行包邮件装卸速度,缩短客车停站时间,并为行包、邮件搬运创造良好条件。因此在办理旅客上、下车的车站和旅客乘降所应设置旅客站台。

    2  客运站的旅客站台长度应根据旅客列车编挂辆数确定,按以25型车扩大编组至20辆计算,车底长度为532m。为使整列车能停靠站台,故客运站的旅客站台长度采用550m。改建客运站在特殊困难条件下,个别站台长度可采用400m,用以停靠较短的列车。接发短途小编组旅客列车和节假日代用旅客列车的站台长度可适当缩短,可按其实际列车长度确定。

    除客运站外,其他办理客运业务车站的旅客站台长度应根据客流量确定,旅客上、下车人数较少和行包量不大的车站可适当缩短,但不宜短于300m,约有11辆车厢能停靠站台。在人烟稀少地区或客流量很小的车站和乘降所,可采用与站房基坪等长的站台长度。

    3  旅客站台宽度除应根据站台两侧同时停靠客车时的最大一次上下车人数、行包邮件、运输工具的类型、售货车和旅客购物时所需的宽度、车站绿化和站台上设置的天桥、地道、行车室、列检所、售货亭、行包邮件房等建筑物的尺寸确定外,还应根据站台位置、正线数目和路段设计速度等确定。

      1)旅客基本站台的宽度:在旅客站房和其他较大建筑物范围以内,由房屋突出部分的外墙边缘至站台边缘,可参照表9办理。

    在旅客站房和其他较大建筑物范围以内的旅客基本站台的最小宽度:位于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客流量较大的客运站,为安排较大规模的迎送活动,由房屋突出部分外墙边缘至站台边缘宜采用20~25m;但为了减少旅客走行距离和节约用地,此宽度也不宜过大。在其他站上,为满足旅客上、下车和运输工具调头作业的需要或因站房一侧预留增加1条到发线的需要,此宽度按表9可选用12~20m。在中间站上,如客运量不大且在站房一侧不预留增加到发线时,此宽度可选用8~12m;当地形困难,旅客上、下车人数和行包件数不多时,此宽度可减少至6m。这6m是考虑设置检票栅栏和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约需2m,站台边安全距离1m,旅客上、下车走行至检票口一段范围和临时在此堆放小量行包等约需3m。在旅客站房和其他较大建筑物范围以外的基本站台宽度规定不宜小于中间站台的宽度,是考虑站台两端旅客活动人数较站台中部少;中间站台两边均设安全距离并有旅客上、下,基本站台一边设安全距离,而另一边设置绿化和栅栏,只一边有旅客上、下,故宜与中间站台同样的宽度。中间站上当旅客上、下车人数和行包邮件数不多,在地形困难和工程量很大时,其基本站台的宽度不应小于4m。

      2)旅客中间站台的最小宽度:当旅客站台上设有天桥、地道时,其尺寸由以下几项组成:双面斜道最小宽度,大型客运站为4m,客运站为3.5m,其他站为2.5m,单面斜道最小宽度,其他站为3m;斜道口边墙厚度0.5m;边墙外缘至站台边缘宽度3m,采用机动车搬运行包时的中间站台最小宽度为大型客运站2×3(边墙外缘至站台边缘宽度)+2×0.5(边墙厚度)+4.5(行包斜道宽度)=11.5(m),客运站为2×3+2×0.5+3.5=10.5(m),其他站2×2.5+2×0.5+2.5=8.5(m);采用单面斜道时,其他站为2×2.5+2×0.5+3=9(m),其他站站台上不设天桥、地道,但设雨棚时的中间站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6m,主要考虑站台一边按20°~30°角度飘雨时,站台面受湿宽度为2~3m,其另一边的站台面能保持3~4m不受湿的宽度,以便旅客在站台上临时候车及堆放行李。站台上不设天桥、地道和雨棚时的单线铁路中间站的中间站台最小宽度为4m,是扣去站台边安全距离2m,剩下2m用作旅客安全活动范围;但此项宽度只适于旅客上、下车人数和行包量都很小的车站上;双线铁路行车密度大、速度高,存在旅客快车越行慢车的情况,为保证慢车旅客上、下车的安全,故双线铁路中间站的中间站台最小宽度规定为5m;当中间站台设在最外到发线外侧时,则可扣除站台边安全距离1m。

    根据现行《技规》关于:特快旅客列车通过的车站,通过线路的站台边缘安全线应设在距钢轨头部外侧2.5m处,跨越线路应尽可能采用立体交叉的规定,邻靠通行快速旅客列车的正线一侧的中间站台应加宽0.5m,故本次规定,路段设计速度为120km/h及以上时,邻靠有通过列车正线一侧的中间站台,应加宽0.5m。

      3)站台上设有天桥、地道和其他房屋时,站台边缘至建筑物边缘应保证工作人员的作业安全和满足行包搬运的需要。利用电瓶车、三轮摩托车、吉普车等机动车搬运时,其装载宽度达1.8~2m,故在客运量、行包量均较大的客运站上,此宽度不应小于3m;在行包作业量较大的其他车站,此宽度不应小于2.5m。其他站在既有线改造中,车站因受现状条件限制,加宽站台将增加很大工程费用时,天桥、地道出、入口边缘至站台边缘的距离其中一侧可减少,但不得小于按《标准铁路建筑限界》中规定的为保证站台上旅客安全的最小距离2m。路段设计速度为120km/h及以上时,邻靠有通过列车正线一侧应再加宽0.5m。

    4  高出轨面300mm旅客站台,造价低廉,便于进行列检和不摘车检修作业,但旅客(尤其是老弱病残旅客)和行包装卸不便,影响旅客上、下车和行包装卸的速度。

    目前我国多数客车车厢的车底板高出轨面约在1300mm左右,为方便老弱病残旅客上下车,故本次规定,非邻靠正线或不通行超限货物列车到发线的旅客站台高度宜采用1250mm,取消了原《站规》1100mm高站台的规定。

    由于邻靠正线或通行超限货物列车到发线的站台应采用300mm,考虑站台面的平顺和方便旅客乘降,故与其相邻的不通行超限货物列车的到发线所夹中间站台的高度可采用500mm。

9.2.3  天桥、地道的设置应根据图型、客流量、客货列车对数等因素确定:

    1  当日均上、下车人数在2400人及以上,且由站台至出站口的通路经常被通过列车、停站列车或调车车列所阻的通过式车站及站房设于线路一侧、客流量、旅客列车对数较多的尽端式客运站,应设置天桥或地道。

    2  天桥造价低,受水文、地质条件影响较小,维修、扩建方便,排水、通风、采光条件较好;但天桥有升降高度较大、斜道占用站台面积较多和遮挡站内工作人员视线等显著缺点,而地道则相反。由于地道在使用上较天桥的优越性大,故应优先采用地道。

    天桥和地道的出、入口位置应与站台、站房、(进)出站检票口和站前广场的位置相配合,以达到合理的组织流线,使旅客通行方便,减少站内作业干扰,保证行包、邮件装卸作业的安全便利。

    3  天桥、地道的数量和宽度:

      1)天桥和地道的数量应根据客流和行包、邮件量确定。据调查分析办理客运的车站,站房规模在3000人以下时,天桥、地道设置不少于1处;站房规模在3000人及以上至10000人以下的客运站,可不少于2处。站房规模在10000人及以上的大型客运站,当市郊旅客较多时,由于这部分旅客不需长时间候车,随到随走,为使市郊旅客进出站不致影响长途旅客的候车条件,应将市郊旅客进出站流线与长途旅客流线分开,另设置市郊旅客使用的跨线设备,全站跨线设备可不少于3处。设高架跨线候车室时,候车室起跨线设备的作用,为旅客进站乘车跨线用,此时应设出站地道或改建时保留既有天桥不少于1处。

    在大型客运站上,为了消除行包、邮件运输与列车到发及客运作业的干扰,可设置行包、邮件专用地道。当站房规模在10000人及以上行包和邮件数量很大时,宜设行包、邮件地道1~2处。

      2)天桥和地道的宽度应根据客流密度确定,旅客进出站的组织应避免在天桥和地道内有对流现象,上车应避免两次列车或多次列车的旅客同时检票进站,以消除拥挤和防止误乘。天桥和地道的宽度主要取决于一次下车或同时进站上车的旅客最大人数。

    在始发、终到旅客列车对数较多的客运站上,因一次下车人数或同时检票进站上车的旅客人数较多,站房规模在3000人以下时不应小于6m;当站房规模在3000人及以上时,天桥、地道的宽度不应小于8m。行包、邮件地道的宽度5.2m是按最不利情况,2辆2m宽的供应车并行,加装载突出及行驶间隙的最小宽度。

      3)旅客地道的净高,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的规定,地下室及走道的最小净高2m,加地道上部的指示牌,照明灯具等所需空间,故规定为2.5m。行包、邮件地道净高是按行包拖车上载最大2m高的货物,加拖车本身高度0.674m及地道顶部的指示牌,照明灯具等所需空间规定为3m。

    4  客运站由于上、下车的旅客人数较多,天桥、地道通向各站台宜设双向出、入口,天桥、地道出、入口因位置或其他原因,两个出、入口的客流量并非对等,一般按1/3和2/3向两个出、入口分流,出、入口最小宽度是按天桥、地道宽度的2/3计算,因此条文规定大型客运站的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4m,客运站不应小于3.5m;其他站双向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2.5m,单向出、入口的宽度由于要与中间站台宽度符合,故条文规定不应小于3m。

    行包、邮件地道通向站台的出、入口,由于坡道较长,占用站台也长,故条文规定设单向出、入口。其宽度当按双向通行供应车设置时,则与行包邮件地道主通道5.2m等宽,需增加中间站台宽度,于工程不利。由于行包、邮件地道的主要通行车辆为行包邮件搬运车、每列车宽度1.7m,双向行驶两列宽度3.4m,两列间隙0.5m,距离两侧边墙各0.3m,故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3.4+0.5+0.3×2=4.5(m),当受到站台宽度限制,而出、入口处又具备可靠的交通信号指示保证时,则可按单向通行考虑,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3.5m。

9.2.4  客运站常年旅客上、下车人数较多,为保障旅客有良好的乘车条件和方便车站客运作业,车站站台应设雨棚。目前我国多数位于专、县以上办理客运的车站已设置雨棚,我国除东北、华北和西北的部分地区外,其余地区年降雨量在700~1000mm,雨季一般在4月至10月,降雨量比较集中,占全年的60%~70%,对这些多雨地区设置客运雨棚,可提前组织旅客进站保证旅客及时上车和加速行包邮件的装卸,保证旅客列车正点运行和防止行包、邮件受湿。因此,当车站位于年降雨量600~800mm的地区,日均一次上、下车旅客人数在400人左右或站房规模为600人及年降雨量800mm以上的地区,日均一次上、下车旅客人数在200人左右或站房规模为500人时,应设置雨棚,此外当停站旅客列车对数在3对以上时,也应设置雨棚。

    雨棚长度应根据客运量和行包、邮件数量确定。在中、小型车站上,由于客运量和行包、邮件数量不多,一般可修建200~300m长的雨棚。

    200m长是考虑能遮盖地道口并停靠约8节车厢,300m长是考虑停靠约11节车厢。在客运站、客运量和行包、邮件数量均较多时,应设置与站台等长的雨棚。

    中、小型车站如设置雨棚,当位于单线铁路时,旅客列车多数均可组织接入靠基本站台的线路,可先在基本站台上设置;当位于双线铁路或位于单线铁路但有第三方向引入时,旅客列车一般按上、下行分开组织接发或因接入第三方向列车的会车需要,在基本站台与中间站台上均可设置雨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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