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站设计标准 GB50797-2012(2024年版)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8.6 无功补偿装置

8.6.1  光伏发电站的无功补偿装置应按电力系统无功补偿就地平衡和便于调整电压的原则配置,宜利用并网逆变器的无功容量及其调节能力。逆变器无功容量及其调节能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要求》GB/T37408的规定。光伏发电站的无功补偿装置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GB/T29321的规定。

8.6.2  无功补偿装置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GB/T29321的规定。

8.6.3  无功补偿装置设备的型式宜选用成套设备。

8.6.4  无功补偿装置依据环境条件、设备技术参数及当地的运行经验,可采用户内或户外布置型式,并应考虑维护和检修方便。

条文说明
8.6.1 随着光伏发电在电力系统中的占比越来越大,光伏发电站要与常规能源(水电、火电)一样具备电压调节和无功支撑的能力。考虑资源优化配置、减少光伏发电站的建设成本,光伏电站配置无功补偿装置时可优先考虑利用光伏逆变器的无功容量,当其容量和对电网调节响应能力不能满足电网要求时才考虑安装集中式无功补偿装置。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