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给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6.4.1 给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系统设计宜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不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贮水池和加压设施,并应满足卫生、安全、经济、节能的要求。
2 给水系统设计应综合利用水资源,并应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宜实行分质供水;宜采用循环和重复利用给水系统。当采用梯级用水、循环用水、再生水、雨水回用时,应做好水量平衡。
3 热水供水系统应根据使用要求、耗热量、用水点分布情况及热源条件单独设置。热源宜利用工业余热、废热、地热和太阳能。
6.4.2 给水管道的管材与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埋地给水管宜采用塑料给水管,可采用有衬里的铸铁给水管、经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等。室内给水管宜采用塑料给水管,可采用塑料和金属复合管、不锈钢管、经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等。
2 利用城镇给水管网水压且引入管无防回流设施时。向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器、气压水罐等有压或密闭容器注水的进水管上必须设置倒流防止器。
3 厂区总进水管、车间生产进水管和冷却塔补充水总管上应设置水表等计量设施;各工段或主要用水设备处宜设置水表等计量设施。
4 室内给水管道宜沿墙明敷,并应与工艺系统等其他管道统一敷设。给水管与电缆桥架或封闭式母线槽上下平行敷设时,给水管应布置在电缆桥架或封闭式母线槽的下方,净距不应小于0.4m。
5 给水管道不应穿越变配电房、电梯机房、电脑打样室等房间。
6 敷设在有可能结冻的房间、管架、管沟等处的给水管应采取防冻措施。当给水管结露对生产、生活产生影响时,管道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7 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风道、排水沟内。
6.4.2 本条说明如下:
1 本款列举了给水系统中的管材。给水管产品性能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
目前各地都在提倡新型管材,且种类较多。塑料管因卫生、节能、环保、安装方便、耐腐蚀、使用寿命长得到大力推广。其品种包括铝塑复合管(PAP)、聚乙烯管(PE)、无规共聚聚丙烯管(PP-R)、硬聚氯乙烯管(PVC-U)(非铅盐稳定剂生产)等。根据建住房[1999]295号文“在城镇新建住宅中,禁止使用冷镀锌钢管用于室内给水管道,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限时禁止使用热镀锌钢管”的精神,禁止镀锌钢管使用在生活给水上。将热镀锌钢管用于生产给水的企业也不在少数,有的企业采用钢塑复合管,有的企业采用不锈钢管输送冷却水和软化水。当使用钢管时,要注意钢管的内外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常用的有衬塑、涂塑或涂防腐涂料。
2 本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款要求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也作了强制性要求,本款针对有温有压容器设备,不含家用型热水机组(含热水器、热水炉)。如果工厂引入管上已设置防回流设施(即空气间隙、倒流防止器),可不在工厂内的有温有压容器设备的进水管上重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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