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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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地面光伏发电站建筑

10.2.1  地面光伏发电站的建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满足设备布置、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2  满足内外交通运输的要求。

    3  满足站房结构布置的要求。

    4  满足站房内采暖、通风和采光要求。

    5  满足防水、防潮、防尘、防噪声要求。

    6  建筑造型与场地协调,布置合理,适用美观。

10.2.2  建筑物节能设计应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质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满足建筑围护结构的基本热工性能。

    2  宜利用自然采光。

10.2.3  建筑物门窗应根据建筑物内通风、采暖和采光的需要合理布置,必要时可采用双层玻璃窗。

10.2.4  建筑物屋面可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站房内通风、采暖要求设置保温隔热层。

10.2.5  建筑物应预留设备搬入口,设备搬入口可结合门窗洞或非承重墙设置。

10.2.6  采用酸性蓄电池的蓄电池室和贮酸室应采用耐酸地面,其内墙面应涂耐酸漆或铺设耐酸材料。

条文说明

10.2.2  地面光伏发电站建筑物的节能设计,主要以加强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及自然通风采光为主。建筑热工设计主要包括建筑物及其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和防潮设计,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有:控制窗户面积,提高窗户气密性;围护结构实际采用的传热阻尽量接近经济传热阻;在严寒和寒冷地区,入口处设置门斗,加强外门、窗保温等。采取这些措施后,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采暖和空调能耗,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建筑物设计中,需合理布置各用房的外墙的开窗位置、窗口大小、开窗方向,有效地组织与室外空气直接流通的自然风,提高各用房的空气质量,降低设备运行温度。 

    建筑设计中宜尽量争取好的朝向。各类房间的平面空间组合需有利于获取良好的天然采光,这样既可以保证卫生,又可以节约能源。各类用房的采光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0.2.3  在严寒和寒冷地区,一般可采用双层玻璃窗以满足保温要求。在风沙较大的荒漠地区,外门窗还需有防风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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