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05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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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5.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

8.5.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8.5.1、8.5.2  本条规定毛纺织工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确定,设置区域的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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