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General Plot Plan and Transportation of Chemical Industrial Enterprises
GB 50489-2009
主编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9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60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89-2009,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4、5、6、8、9、11、12)、3.2.5、3.2.6、4.1.14、4.2.5、4.3.3(2)、4.4.2、5.3.6(2)、5.3.9、5.4.3(6)、5.4.6、5.4.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厂址选择、化工区总体布置、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绿化设计、运输设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力求有较强的适应性,对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能起到指导作用,大力推进我国的化工总图运输设计与国际接轨,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现行的法规和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的实践,参照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和成熟理念,总结了几十年来我国总图运输设计方面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国内化工、石油、医药及铁路等行业的意见,经过多次讨论、反复修改,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规范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院1号楼中乐大厦406房间,邮政编码:100101,传真:010-51372789),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
参编单位:昊华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工程化学设计院有限公司
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公司
湖南化工医药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邹仁杰 臧庆立 冷维佳 倪振声 肖炎斌 杨焕标 王幼明 王均鹤 杨华志 周国璋 李慧 邓小健 魏民 倪嘉贤 胡祖忠 郑玉胜 赵如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