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100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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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岩石锚杆基础

5.12.1  基础开挖达到设计要求标高后应清理基底,表面为土层、易风化的岩层宜浇筑混凝土垫层,厚度宜为60mm~100mm。

5.12.2  成孔宜采用风动钻或潜孔钻,清孔宜采用高压空气或高压水,钻孔完成后应及时封堵锚孔。

5.12.3  破碎地层和松散表层中宜采用跟管钻进方式钻进,锚杆放入后,应边注浆边拔套管。

5.12.4  岩石锚杆成孔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2.4的规定。

表5.12.4  岩石锚杆成孔允许偏差

5.12.5  清孔完成后应进行锚杆的插入和砂浆的灌注。

5.12.6  锚杆安放前应清除油渍、锈渍,锚筋、接头或焊接接头应抽样进行抗拉试验。

5.12.7  锚杆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使用对中支架,顺直下放,不应损坏防腐层及应力量测元件;

    2  锚杆底部应悬空100mm;

    3  下放锚杆后应向孔底投入碎石,厚度为100mm~200mm。

5.12.8  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砂浆宜采用中细砂,粒径不应大于2.5mm,使用前应过筛,配合比宜为1:1~1:2,水灰比宜为0.38~0.45;

    2  细石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5.12.9  锚杆灌注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砂浆灌注时,应自下而上连续浇筑,砂浆应在初凝前用完;

    2  混凝土灌注时,应分层灌注和振捣均匀,并应注意保护量测元件和防腐层;

    3  一次灌浆体强度达到5MPa后方可进行二次高压注浆,注浆应采用纯水泥浆,水灰比宜为0.4~0.5,注浆后应加护盖养护,浆体达到70%设计强度时方可进行后续结构施工;

    4  锚杆应留置浆体强度检验用的试块,每根1组,每组不应少于3个试块。

5.12.10  超高部分砂浆在基坑开挖后应凿除,承台、底板结构钢筋绑扎前,应采用螺帽将垫板固定于锚杆上。

5.12.11  采用预应力锚杆时,应在底板上预留锚杆张拉孔,张拉孔的直径应大于300mm,深度大于200mm,底部应安装张拉垫板。混凝土底板浇筑后达到设计强度的90%时方可进行锚杆张拉。锚杆张拉锁定后,张拉孔应清理干净,浇筑高一个强度等级的二期混凝土。

5.12.12  预应力锚杆基础的制作、张拉、锁定等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6.10节的规定。 

条文说明

5.12.1  岩石锚杆基础是将上部传来的竖向荷载通过锚杆的拉结作用传递到底部稳定的岩土层中的一种基础形式,适用于直接建在基岩上的柱基,以及承受拉力或水平力较大的建筑物基础,多用于建(构)筑物的抗浮施工。锚杆基础应与基岩连成整体。

5.12.6  岩石锚杆基础所使用的锚杆宜采用螺纹钢筋作为主筋,增加主筋与混凝土的握裹力,不需要处理结构防水问题。

5.12.8  本条中的水泥砂浆配合比为重量比。

5.12.11  预应力锚杆基础较少采用,一般用于已经浮起来的建(构)筑物的修复处理工程,宜采用精轧螺纹钢或钢绞线,并处理好防水问题。采用预应力锚杆基础时,在底板或侧墙的预留孔应由设计人员做专门设计,对预留孔做构造加强措施。预留孔尺寸要满足预应力操作的空间以及锚头隐蔽封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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