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设计规范 GB5040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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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电气

8.1.1  新建或改、扩建烧结机宜设置主电气楼,主电气楼宜布置在烧结冷却室附近并相互连通。按二级负荷供电时,应由两回路或更多回路同级电压供电;同时供电的两回路及更多回路的供配电线路中一回路中断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满足全部二级负荷用电的要求。

8.1.2  厂内高压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配电型式;变电所及配电室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结线方式,分段处应装设断路器。高压配电室向变压器配电的出线开关应采用高压真空断路器;向高压电动机配电的出线开关应采用高压真空断路器或高压真空接触器及熔断器组(F-C回路)。厂内高压配电系统宜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三相配电变压器。

8.1.3  主抽风机宜采用同步电动机并宜采用软起动方式。当采用高压变频调速装置对主抽风机进行调速时,宜采用异步电动机。需要调速的设备宜采用交流变频调速装置。需频繁换向的电动机控制装置,宜采用无触点开关或交流变频器。

8.1.4  主工艺流程设备宜采用可编程控制器(PLC)控制系统,且应采用系统集中控制和单机操作方式,部分设备宜采用远程单机控制。

8.1.5  全厂应采用绿色照明设计。

8.1.6  烧结厂电气设计应实现优化供电,不得采用落后电机和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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