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储罐区布置
4.4.1 各类储罐应按物料性质、类别、隶属关系以及操作和输送条件,分别相对集中布置为原料罐组、中间罐组、成品罐组等,其位置应符合工艺生产、储运装卸和安全防护要求。
4.4.2 储罐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储罐组的总罐容以及罐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
2 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 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
4.4.3 原油储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有条件时,原油储罐可与该地区原油储备库统一规划、集中布置;
2 参加生产过程的原油进料缓冲罐组,宜靠近蒸馏装置布置;
3 在地形条件允许时,可利用场地高差,为装置自抽原油创造条件。
4.4.4 参加生产过程的中间罐组,宜布置在与其有隶属关系的工艺装置附近。
4.4.5 成品罐组应根据其外输方式,集中布置在对外方便运输的地段。有条件时,也可独立集中布置在厂外靠近装车、装船的区域。
4.4.6 可燃液体储罐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罐组应设防火堤,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
2 布置在同一罐组内的储罐,火灾危险性类别宜相同或相近;
3 沸溢性液体的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液体的储罐同组布置。
4.4.7 球罐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远离人员集中场所;
2 罐组应设防护堤,堤内地面应铺砌;
3 沸点低于45℃的甲B类液体的压力储罐宜独立成组布置,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
4.4.8 毒性液体和腐蚀性液体储罐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宜布置在人流较多的道路或主要生产设施的附近;
2 罐组应设防护堤,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
3 立式储罐至防护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
4 腐蚀性液体罐组内地坪、排水沟、集水坑应做防腐处理。
4.4.9 液氨储罐及灌装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远离人员集中场所;
2 罐组应设防火堤,堤内有效容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
3 实瓶库应设置装车站台及运输道路。
4.4.1 石油化工厂内大多设有比较大的罐区,从功能上分为原料罐区和成品罐区,多数工厂将其集中布置在厂区内一个区域内;也有部分厂将原料罐区、成品罐区、球罐区等分开布置。罐区集中布置有利于安全和管理。
4.4.2 本条对储罐组和储罐区的布置提出原则性要求:
1 储罐组设计必须首先满足防火安全的要求。
2、3 可燃液体、液化烃及化学品储罐中储存的介质可能挥发到大气中,也可能泄漏后在常温常压下气化,当这些气体在大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明火、火花易引起爆炸,另外,这些气体也会损害人身健康,因此,在确定储罐区位置时,要考虑上述问题。为了防止上述气体过度积聚,还要避免将相关罐区布置于窝风地带。
4.4.3 原油罐组单罐容积大、罐组总容积大,而且日常生产操作频繁、输送量大,因此除了要满足上一条中的设计原则以外,为有利于生产并降低能耗,尚有以下推荐性原则:
1 由于工厂的原油储量必须满足一定天数的生产需要,当某些运输方式下储存天数较多时,原油罐组规模就会很大,布置在厂内,尤其是布置于工艺装置旁,不利于生产安全。因此,如果可以借用附近的原油储备库,则既可以节约占地、节约投资,又有利于工厂安全,所以应优先考虑。
2、3 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原油缓冲罐,靠近蒸馏装置布置,有利于减少大管径原油管线的布设长度并降低输油能耗;布置于相对地势较高处,有利于装置内油泵自抽进油,对生产有利。当布置于毗邻装置区的较高处时,需防止泄漏原油漫溢至装置区。
4.4.4 参加生产过程的中间罐组布置于隶属工艺装置的附近,有利于减少管线的布设长度并降低输油能耗。不参加生产过程的中间罐组与隶属工艺装置邻近布置,虽然可以减少管线布设长度,但由于输送量少,所以用地条件不具备时,不做相关要求。
4.4.5 成品油罐区与生产装置的联系是单向的,一般不要求邻近生产装置布置,其布置主要考虑安全和对外运输方便,并避免管线折返或过多穿越厂区。在总体布置时,也可考虑将其独立布置。
4.4.6 本条是可燃液体罐组内部布置的原则,与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规定一致。
4.4.7 本条是球罐罐组的相关布置原则:
1 球罐为压力储罐,储存介质为液化烃或沸点较低的甲B类可燃液体,由于介质易挥发,安全隐患多,所以建议远离人员集中场所布置。
2 罐组内地面进行铺砌,有利于泄漏油气的扩散,液化烃球罐组的防护堤不宜过高,其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
3 沸点低于45℃的甲B类液体的压力储罐有不同于液化烃球罐的物性和储存条件,宜独立成组布置。
4.4.8 本条是毒性液体和腐蚀性液体储罐组的相关布置原则,罐组防护堤的有关规定参照了可燃液体罐组的相关规定。
4.4.9 液氨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事故发生率很高。2013年6月3日6时,吉林省德惠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液氨泄漏引发爆炸,大量人员遇难受伤致死。原因有烧伤、氨气中毒等,其中致死最主要的原因是氨气中毒引发的呼吸道水肿。所以从安全方面考虑,液氨储罐和灌装站应远离人员集中场所。
- 上一节:4.3 工艺装置区
- 下一节:4.5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