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安全规程 GB280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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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冷库管理安全要求

10.1  冷库运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10.2  特种作业人员应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10.3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4  冷库运营单位应对厂房、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10.5  冷库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

10.6  冷库运营单位应建立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人员救援预案,定期演练。

10.7  压力容器的管理:

    a)  冷库运营单位应依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做好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b)  冷库运营单位应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逐台办理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手续。

    c)  冷库运营单位应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

    d)  压力容器使用不得超出其设计允许使用范围。

    e)  安全附件更换时,应选用具有相应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相应规格的产品,应随带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在产品上装设牢固的金属铭牌。

10.8  库房内的操作:

    a)  库房内货物堆码应稳固整齐,不应影响库房内的气流组织和货物的进出。

    b)  库房内应合理分区并设置相关标识。

    c)  库房应及时清除冰、霜、凝结水,库内排管和冷风机等要及时除霜。

    d)  库内严禁带水作业。

    e)  冷库内作业人员应有良好的防寒措施,应携带照明用具。

    f)  库内作业结束,库房作业人员应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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