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031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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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浸烫脱毛加工

5.3.1  Ⅰ、Ⅱ级屠宰车间猪屠体烫毛宜采用隧道式蒸汽烫毛或运河烫池,Ⅲ、Ⅳ级屠宰车间宜采用运河烫池或普通浸烫池。

5.3.2  采用隧道式蒸汽烫毛或运河烫池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猪屠体浸烫应由悬挂输送机的牵引链拖动进行。

    2  采用隧道式蒸汽烫毛或浸烫池除出入口外,池体上部均应设有密封盖。

    3  池体使用不渗水材料制作时应装有不锈蚀的内衬。池壁应采取保温措施。

    4  隧道式蒸汽烫毛机体宽度宜取(0.90~1.20)m,净高度宜取(4.20~4.35)m。池体长度依拖动链条速度和浸烫时间来确定,运河烫池入口、出口段宜各取2.00m,入口、出口段应有导向装置。池体宽度宜取(0.60—0.75)m,不包括密封盖的池体净高度宜取(0.80~1.00)m。

    5  隧道式蒸汽烫毛机及浸烫池应装设温度指示装置,温度调节范围宜取(58~63)℃。

    6  运河烫池入口段应设溢流管,出口段应有补充新水装置。

    7  隧道式蒸汽烫毛机及运河浸烫池底部应有坡度,并坡向排水口。

5.3.3  使用普通浸烫池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Ⅲ、Ⅳ级屠宰车间浸烫池内宜使用摇烫设备,采用摇烫设备时,应留有大猪通道,除池体出入口外宜加密封罩。

    2  烫池侧壁应采取保温措施。

    3  使用摇烫设备的浸烫池尺寸应按实际需要确定。不使用摇烫设备的浸烫池净宽不应小于1.50m,深度宜取(0.80~0.90)m,其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L = L1+L2+L3 (5.3.3 - 1)

L2= ATl/60 (5.3.3 - 2)

    式中:
    L——浸烫池长度(m); 
    L1——猪屠体降落浸烫池内所占长度,不应小于1.00m;
    L2——浸入烫池的猪屠体在烫池中所占长度(m); 

    L—— 猪屠体从烫池中捞出所占长度,可按1.50m计算; 

    A——小时屠宰量(头); 

    T——浸烫需要时间,按(3~6)min计算; 

    l——每头猪屠体在烫池中所占长度,按0.50m计算(m/头); 

    60——单位为分钟(min)。

    4  浸烫池水温应根据猪的品种和季节进行调整,调节范围宜取(58~63)℃。浸烫池应设有水温指示装置。

    5  浸烫池应设溢流管,并应装有补充新水装置。

    6  浸烫池底部应有坡度,并坡向排水口。

5.3.4  浸烫后应使用脱毛机脱毛,脱毛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脱毛机应与屠宰量相适应,

    2  脱毛机上部应有热水喷淋装置。

    3  脱毛机的安装应便于排水和安装集送猪毛装置。

    4  脱毛机两侧应留有操作检修位置。

5.3.5  脱毛机送出猪屠体的一侧应设置接收工作台或平面输送机。

5.3.6  接收工作台或平面输送机在远离脱毛机的一端应设有提升装置,其附近应设有存放滑轮和叉挡的设施或有集送滑轮和叉挡的轨道。

5.3.7  Ⅰ、Ⅱ级屠宰车间在猪屠体被提升送入胴体加工生产线的起始段,应布置为猪体编号及可追溯的操作位置。

5.3.8  猪屠体送人胴体加工生产线的轨道面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的加工设备为预干燥机、燎毛炉、抛光机时,轨道面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3.30m。

    2  猪屠体采用悬挂输送机或手推轨道输送,使用人工燎毛,刮毛、清洗装置时,其轨道面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0m。

5.3.9  Ⅰ、Ⅱ级屠宰车间应采用悬挂输送机传送猪屠体至胴体加工区。悬挂输送机的输送速度每分钟不得超过(6~8)头,挂猪间距宜取1.00m。Ⅲ级屠宰车间宜采用胴体加工悬挂输送机。Ⅳ级屠宰车间为手推轨道。

5.3.10  猪屠体浸烫脱毛后,可采用预干燥机、燎毛炉、抛光机等设备完成浸烫脱毛的后序加工。

5.3.11  预干燥机的机架内部应设有内壁冲洗装置。由鞭状橡胶或塑料条组成的干燥器具至少应有2组,其长度应满足干燥猪屠体的需要。

5.3.12  燎毛炉设置在预干燥机后,距干燥机的距离宜取2.00m。燎毛炉上方应装有烟囱,悬挂输送机在燎毛炉中的一段轨道应设有冷却装置。

    燎毛炉使用的液体、气体燃料应放置在车间内专设的燃料储存间中。

5.3.13  抛光机设置在燎毛炉后,两机间距宜取2.00m。抛光机顶部应设有喷淋水装置,机架底部应装有不渗水材料制作的排水沟。为防止冲洗水外溢,排水沟四周应设有挡水槛。

5.3.14  在已脱毛的猪屠体被提升上轨道后,如不设置机器去除残毛,则应设置人工燎毛装置,并应在轨道两侧地面上留有足够地方设置人工刮毛踏脚台。

5.3.15  人工燎毛、刮毛后应设置猪屠体洗刷装置,洗刷处应安装挡水板,下部应有不渗水材料制作的排水沟和挡水槛。

5.3.16  在猪屠体脱掉挂脚链进入浸烫池或预剥皮处,应设有挂脚链返回装置。
 

条文说明

 

5.3.2  隧道式蒸汽烫毛机是目前国际上采用的先进设备,猪由吊链悬挂在输送机上通过蒸汽烫毛隧道,在烫毛过程中,加热加湿从下方向上流动在猪体上冷凝。空气由蒸汽加热到60°并由热水加湿,蒸汽的循环由风扇和风道进行。运河烫池浸烫方法是国外20世纪70年代采用的设备,在浸烫过程中,猪屠体挂脚链不松开,被悬挂输送机拖动在浸烫池中行进,完成浸烫后再提升至脱毛机前气动落猪装置外,整个浸烫过程无需人工操作。这两种方式适用于品种相同、体重较为一致的猪屠体依次浸烫,不同品种和体重不同的猪屠体浸烫要另行调整时间和水温。国内已有厂家生产此种设备,I、Ⅱ级屠宰车间使用较为适宜。

    这两种设备是隧道和烫池上有密封盖.保温效果好、节能,同时减少生产中的雾气散发,无交叉污染。

5.3.4  脱毛机型式有多种,各地根据习惯选用设备,不作统一规定。

5.3.5  目前国内多数厂在脱毛机脱毛后使用清水池。将猪屠体浸泡在清水池中进行修刮残毛,可节省操作工体力。但由于在池中浸泡,池水对刺杀刀口附近的肉会造成污染,增加了胴体的修割量,减少了出肉率。所以在《对外注册肉联厂卫生与工艺基本要求的暂行规定》的说明中取消了清水池。但是使用刮毛输送机或把猪屠体挂在轨道上刮毛,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劳动强度比在清水池中大,刮毛效果也不够理想,但可避免猪屠体进一步受到污染。在权衡利弊后,本规范取消了可使用清水池的提法。

5.3.11  预干燥机是为燎去猪屠体上未脱净的猪毛而设置的前加工设备。它采用鞭状橡胶或塑料条鞭打猪屠体,使其表面脱水、干燥,从而使燎毛设备节省能源消耗。

5.3.12  燎毛炉是国外常用设备,过去由于该机国内不生产,且能源消耗大,增加了生产成本,所以都采用人工喷打燎毛刮毛。随着生产的发展,卫生要求的提高,已有国内厂家向国外订货,准备采用燎毛炉。使用燎毛炉燎毛可使猪屠体表面温度增高,起到杀菌作用,也有利于猪屠体的表面清洁,有条件的I、Ⅱ级屠宰车间可选用此种设备。

    通过燎毛炉内的一段悬挂轨道因燎毛火焰的烧烤而使温度升高,通常在采用圆管轨道时内部有冷却水流过对轨道进行冷却。

    根据防火规范的要求,燎毛炉使用的燃料要有单独的存放房间。

5.3.13  抛光机与预干燥机、燎毛炉是一套去除猪屠体残毛的设备,燎毛后的猪屠体在抛光机上刷去猪屠体上的焦毛和进行表面清洗,完成体表面的最后加工。以上设备为国外先进屠宰线必装设备。

5.3.16  猪屠体挂脚链在放血至浸烫(或剥皮)工位之间使用.摘下的脚链送回是为了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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