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GB5044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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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 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use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  行政办公用地 administrative office land use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体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他办公设施用地。

2.0.3  商业金融用地 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  文化娱乐用地 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影剧院、游乐、文化艺术类等设施的用地。

2.0.5  体育用地 sports land use

指市级和区级体育场馆及训练场地等设施用地。

2.0.6  医疗卫生用地 medical and sanitary land use

指医疗、保健、防疫、康复、急救、疗养等设施用地。

2.0.7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education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land use

指有固定校址和用地范围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研和勘察设计院所、信息和成人高等培训学校等设施用地。

2.0.8  社会福利用地 social welfare land use

指为孤儿、残疾人、老龄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所设置的学习、康复、服务、救助等设施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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