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GB50442-2008
3 行政办公
3.0.1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3.0.2 行政办公设施用地布局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以利提高效率。
条文说明
3.0.1 本规范行政办公设施规划用地指标的确定主要依据是:
1 2003年对69个城市的现状和规划调研资料。经整理分析,调研资料显示,一般中小城市的行政办公占用地比较大,其原因是中小城市的行政办公建筑多为平房或2~3层,大城市行政办公建筑多为多层或高层,低层建筑占地面积多,多层或高层占地面积少;二是中小城市人均用地面积较宽裕,大城市人均用地相对偏紧;三是中小城市有的家属宿舍也包含在行政办公用地中。
2 原国家计委2001年文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了具体的行政办公建设标准。
3 随着政企分开,精简机构的实施,适当减少行政办公规划用地。本规范中该设施占规划用地比例,比现状调研平均数据降低了0.6%,人均规划用地面积降低了0.1%。
3.0.2 目前我国城市各级党政等行政办公地点比较分散。为了实现现代化办公环境,有条件的宜适当集中,规划行政办公中心,便于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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