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031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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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胴体冷却

7.1.1  二分胴体(片猪肉)冷却间设计温度应取(2±2)℃,出冷却间的二分胴体(片猪肉)中心温度不应高于7℃,冷却时间不应超过20h。进冷却间二分胴体(片猪肉)的温度按38℃计算。

7.1.2  采用快速冷却二分胴体方法时,宜设置快速冷却间及(冷却物)平衡间。快速冷却间内二分胴体(片猪肉)冷却时间可玫90min。平衡间设计温度宜取(2±2)℃。平衡时间不应超过18h,二分胴体(片猪肉)中心温度不应高于7℃。
 

条文说明

 

7.1.1  二分胴体中心温度低于7℃可抑制细菌的繁殖。

7.1.2  调查中发现,快速冷却间设计温度大多采用(-20~-25)℃,冷却时间大致采用(70~10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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