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可靠性设计
6.8.1 安全防范系统可靠性指标的分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系统规模的大小和用户对系统可靠性的总要求,应将整个系统的可靠性指标进行分配;
2 系统所有子系统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应小于其MTBF分配指标;
3 系统所使用的所有设备、器材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应小于其MTBF分配指标。
6.8.2 采用降额设计时,应根据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要求和关键环境因素或物理因素(应力、温度、功率等)的影响,使元器件、部件、设备在低于额定值的状态下工作。
6.8.3 采用简化设计时,应在完成规定功能的前提下,应采用尽可能简化的系统结构,尽可能少的部件、设备,尽可能短的路由,来完成系统的功能,以获得系统的最佳可靠性。
6.8.4 采用冗余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应采用储备冗余设计,系统的关键组件或关键设备应设置热(冷)备份;
2 系统主动冗余设计宜采用总体并联式结构或串-并联混合式结构。
6.8.1 本条对安全防范系统可靠性指标的分配做了规定。
3 在理论上,所谓可靠性,是指产品(系统)在规定条件下(使用条件=工作条件+环境条件)和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定量表示可靠性的数学特征量很多,本规范采用其最常用的特征量——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Mean Time Between Fail-ure)作为衡量系统(产品)可靠性的技术指标。在进行系统功能设计时,需同时考虑系统的功能、性能指标与可靠性指标的相容问题,避免盲目追求过多的功能、过高的指标而牺牲系统可靠性的倾向。
系统的可靠性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用简单的方法进行定量测试。本标准重点强调的是设备的可靠性和系统的可维修性与维修保障性。
6.8.2 降额设计原是使零部件的使用应力低于其额定应力的一种设计方法。是使元器件、部件、设备在低于额定值的状态下工作,以加大安全余量,保证系统的可靠性。
6.8.3 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不是越复杂越好,应尽量减少中间环节,简化系统结构,用尽可能少的部件、设备,尽可能短的路由,来实现系统的功能。
6.8.4 本条条文说明如下:
1 本款要求是为保证在系统局部受损的情况下能正常运行或快速维修。
2 本款要求是为保证系统的某个局部发生故障(或失效)时,尽量不影响系统其他部分的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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