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GB2173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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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安全性要求

5.2.1  应避开地震断裂带,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生地段。

5.2.2  应选择地势较为平坦空旷且地势略高,易于排水,适宜搭建帐篷的地形。

5.2.3  应选择有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设施对人身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之外。

5.2.4  应选择在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的垮塌范围距离之外。

5.2.5  选择室内公共的场、馆、所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或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配套设施用房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并在地震发生后依照GB 18208.2-2001进行建筑物的安全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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