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工厂设计规范 GB50705-2012(2023年版)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3.4 工艺设备的选择和配置

3.4.1  设备选择应满足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的要求,并应与原、辅料规格和劳动定额相适应。

3.4.2  设备选择应易于保养和维修。

3.4.3  服装生产设备应包括:设计、裁剪、粘合、缝纫、饰绣、锁钉、熨烫、包装和其他辅助设备,可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选配。

3.4.4  设备配置应按生产规模、产品方案、设备生产能力及设备的使用效率等进行计算后确定。

3.4.5  西服生产设备可按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选配。

3.4.6  主要生产工序的工艺设备应设置备台。

条文说明

3.4.4  服装生产设备的种类很多,设备按服装加工的各主要工序和用途,包括了九大类,每类都有很多型号规格。

3.4.5  本条文规定了西服生产设备配置。男衬衫的生产设备配置可根据生产工序参考西服生产设备配置。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