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工厂设计规范 GB50705-2012(2023年版)
3.5 工艺设备的布置
3.5.1 设备布置应满足工艺流程合理、运输畅通、操作方便、整齐美观的要求。
3.5.2 设备布置应便于各工序间的相互联系;排列间距应满足人员操作、成品与半成品运输、设备维修和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并应紧凑布置。
3.5.3 设备排列应与厂房柱网尺寸相配合,并应与车间运输方式相配套。
3.5.4 设备布置应满足劳动保护的要求。
3.5.5 粘合机应在与主车间隔开并在有外墙的房间布置。
3.5.6 激光裁剪设备宜置于服装裁剪车间划分的独立区域内,工作区应设置通风系统。
条文说明
3.5.2 服装生产的劳动作业形式依据产品的批量、品种和工艺要求确定。设备布置要满足劳动作业的要求。劳动作业的形式一般有传送带式流水作业、单机组合式流水作业、集团式流水作业、吊挂传输式流水作业和模块式快速反应流水作业等。设备布置合理,能使设备、工具、运输装置(设备)和工人操作相协调,工人操作安全方便,有利于生产管理,并有效地利用车间生产面积。
3.5.5 粘合机在操作中因高温挤压,有各类树脂产生气味,为了不影响到其他工作场所,应在单独房间布置,与主车间隔开;并靠外墙布置,排放的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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