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工厂设计规范 GB50705-2012(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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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火灾报警及通信

8.5.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形式选择和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8.5.2 服装工厂应设置对内对外联系使用的通信装置,并宜设置厂区管理用的计算机网络,宜采用智能集成系统。
 
条文说明

8.5.2  作为正常的工作联系,在火灾时对外界联系,服装工厂应设置对内对外联系的通信装置。现代服装产业竞争激烈,应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增强企业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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