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防雷及接地
8.4.1 服装工厂的建(构)筑物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8.4.2 服装工厂的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宜采用TN-S或TN-C-S。
8.4.3 建筑物宜利用金属屋面、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梁、柱和基础的钢筋作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
8.4.4 生产车间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并应采用等电位联结。
8.4.1 服装工厂的生产车间属一般性工业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计算预计雷击次数后确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8.4.2 TN系统按照中性线“N”和保护线“PE”的组合,有三种形式:
1 TN-C系统,整个系统N线和PE线是合一的(PEN线)。
此系统只适用于三相负荷比较平衡,电路中三次谐波电流不大,并有专业人员维护管理的一般车间场所。此系统的PEN线不应设置保护电器及隔离电器。此系统不适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单相负荷比较集中的场所,电子、信息处理设备及各种变频设备的场所。因此服装工厂不宜使用此系统。
2 TN-C-S系统,系统中有一部分N线与PE线是合一的。
3 TN-S系统,整个系统的N线和PE线是分开的。
TN-C-S系统与TN-S系统,都适用于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单相负荷比较集中的场所,同时也适用于计算机房,生产和使用电子设备的各种场所。
根据三种接地系统的适用场合,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作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其中一种形式。一般情况下服装工厂不使用TN-C系统。
8.4.3 利用自然接地体,以便于等电位联结,不影响建筑物美观,节约钢材。但注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
8.4.4 采用共用接地装置不受各接地系统之间间距的要求,便于等电位的联结。等电位联结是保护操作及维护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减少不同设备、不同系统之间危险电位差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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