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 GB51321-2018
6.1 一般规定
6.1.1 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应通过工程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1.2 工程验收应包括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功能验收和资料验收。
条文说明
6.1.1 电子工业厂房多数为洁净厂房,对洁净度、温度、湿度等有严格要求,对于能源的消耗量也较大,为了保证工艺要求和节能考虑,洁净厂房建成后要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定所以要进行工程验收。
6.1.2 本条说明工程验收主要包括的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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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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