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0499-2009
7.7 结构布置
7.7.1 钢筋混凝土厂房、轻钢结构厂房的变形缝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有关规定。
7.7.2 单层钢筋混凝土锯齿形排架主厂房、门式刚架结构主厂房与附房宜相互脱开,其间宜设伸缩缝或防震缝。
7.7.3 亚麻粗纱煮漂间、苎麻脱胶车间及亚麻漂染车间的结构构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的有关规定作防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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