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结构选型
7.6.1 厂房结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房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
2 结构形式应结合厂址地形地质、当地气象条件、土地利用、建厂地区的施工条件和材料供应等条件确定。
3 厂房的结构体系应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及合理的传力途径,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稳定性和耐久性。位于地震区时,还应有良好的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
7.6.2 麻纺织厂房可采用单层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和单层或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排架、框排架结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门式刚架轻钢结构宜采用多跨刚架双坡屋面,刚架中间柱与钢梁的连接宜采用刚接,也可采用铰接。
2 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排架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可选用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预应力大跨度钢筋混凝土结构。
2) 普通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和柱,风道可采用吊风道。
3)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和大跨度预应力梁,风道可利用梁高采用梁侧风道或吊挂风道。
4) 单层普通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屋面轻钢结构。
5) 单层锯齿型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柱,钢筋混凝土三角架与柱顶铰接。
3 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可采用全框架结构或下层框架结构顶层轻钢结构。
2) 全框架结构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和柱,梁宜采用大跨度预应力梁。风道可采用梁侧风道或吊挂风道。
3) 下层框架结构、顶层轻钢结构可采用下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梁和柱及顶层轻钢结构。
7.6.3 漂染厂房结构形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 50426的有关规定。
7.6.1 漂染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雾气,极易在室内屋顶结露形成滴水现象,厂址所处地域位置不同,气象条件各异,结露的情况也有较大的区别,结构体系的选用必须考虑此类因素。
- 上一节:7.5 生产厂房主要建筑构造
- 下一节:7.7 结构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