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 主要车间
15.2.1 主要车间建筑与结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车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料储库、挡料墙、粉料仓、破碎间、混合房等原料车间的主要建(构)筑物,应视地基条件和荷载分布采用变形缝分开,并应计入大面积堆载对周围基础的影响;
2)应合理选择设备支承结构的抗振刚度,使支承结构的振幅和振动加速度限制在允许范围内,对于振动较大的设备应采用与厂房脱开的独立支承,当难以脱开时应采取减振措施;
3)原料车间应对有噪声源的部位进行隔离,因生产流程难以分隔的部位,应单独设置封闭的操作控制室或值班室,并对其墙面和门窗采取吸声、隔声措施;
4)原料车间应有一个楼梯贯通车间上下。
2 浮法联合车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浮法联合车间厂房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2.1条的规定;
2)浮法联合车间各主要部分应结合工艺设备布置设置伸缩缝或沉降缝;
3)熔化工段、成形工段厂房应与窑炉和锡槽支承结构完全脱开;
4)熔化工段厂房柱网布置应满足生产操作要求,宜满足熔窑冷修或热修时搬运和砌筑操作空间要求;
5)熔化工段屋架下弦至窑碹顶面距离不得小于4m,屋面应设供窑体散热的排热天窗;
6)成形工段应设排热天窗;
7)当熔化工段底层为地下室方案时,应设地下排水和通风设施;
8)退火窑支承的基础或楼板宜结合设备布设伸缩缝,并宜适当增加抗温度应力配筋,当采用其他不设伸缩缝措施时,应针对退火窑基础或楼板的应力和变形作特殊处理;
9)成形工段、退火工段主车间两侧布置辅房时,车间外墙应留侧窗。
15.2.2 原料车间建筑与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车间主要厂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大跨度屋盖宜采用钢结构;
2 储料库、均化库构造应根据工艺设备要求确定,挡料墙墙体构造应能经受吊车抓料斗的撞击;
3 储料库内卸料坑及硅砂储库底部均应有渗排水措施;
4 粉料库根据工艺要求可采用矩形排库、塔库或圆筒仓,库壁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仓斗应用钢结构,当仓斗底部悬挂有振动给料装置时,应根据设备性能采取减振措施;
5 附着在建(构)筑物外面的斗式提升机,机身及所属走道、平台均应计算风荷载值,应与建(构)筑物有可靠的连接;
6 原料车间内应减少表面突出易集尘构件;
7 楼地面、墙面应便于用水冲洗,冲洗水应排至地漏、水沟,孔洞边缘均应做泛水翻沿;
8 有集聚碱性粉尘的楼地面及屋面应做防腐蚀处理。
15.2.3 浮法联合车间建筑与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柱宜用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的框、排架结构。
2 楼面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梁混凝土板组合结构。
3 屋面可用钢结构,熔化及成形工段屋面宜采用轻质、防水性能好、耐高温、耐腐蚀材料。
4 根据生产操作条件,应设置楼面限载标志。
5 熔窑、锡槽底的支承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窑底结构设计除计入重力荷载和地震荷载作用外,同时应考虑窑体高温对窑底结构的影响;
2)窑底紧靠地下高温烟道柱、基础材料,应根据地下温度的分布选择,并应采用地下隔热、通风等降温措施。
6 熔化工段受窑体明火作用的结构构件,表面应做隔热防护,地下烟道底板及受高温直接作用的烟道闸板支架,应采取采用耐热混凝土等隔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