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 GB50435-2016
17.4 噪声污染防治
17.4.1 厂界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的有关规定。
17.4.2 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的有关规定。
17.4.3 噪声控制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噪声源。超过许可标准时,还应根据噪声性质采取消声、建筑隔断、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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