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与验收规范 GB5103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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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施工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应有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3.1.2  设备安装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各专业工序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形成书面记录,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1.3  主要设备的装箱清单、产品质量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及产品说明书等随机文件、附件应齐全,进口设备还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设备所有开口应密封良好,到场验收后应形成验收记录。

3.1.4  设备就位前应对设备基础进行检查验收,设备基础的外形尺寸、坐标位置、标高、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1.5  设备安装前,设备基础的环氧涂层、FRP涂层或涂层的底层应施工完成,并应达到养护期。

3.1.6  设备的搬运及吊装应符合产品的相关规定,并应对设备做好有效的保护措施。

3.1.7  设备开口的密封,在进行接口配管前不得打开。

3.1.8  设备就位后,应有明确的标识,注明设备的状况及注意事项,设备的易碎部位应采用软体物品包裹保护。

3.1.9  紫外线杀菌装置及紫外线除TOC装置的进、出口应安装不锈钢材质的L型或S型管路。

3.1.10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的设备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3.1.1  纯水系统施工(包括设备安装)属专业性的机电安装项目,涵盖的设备、材料种类多且全,密度大,在我国起步比较晚,为保证施工顺利实施及施工质量,必须按照机电安装项目的要求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备相应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3.1.2  与设备安装相关的专业很多,包括土建、设备制造、管道、电气等,各专业间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接,并形成书面的质量记录,才能确保各工序的质量。

3.1.3  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安装、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既是设备的质量保证,也是设备安装、使用和将来进行设备运行维护的技术性指导文件,必须加以重视。

3.1.4  设备基础的尺寸、坐标位置、标高、平整度等经检查符合要求后移交给下道工序——设备安装,这样才能保证设备安装的安装质量指标。

3.1.5  纯水系统要求环境清洁,运行需要的药品有腐蚀性,因此要求地面做环氧涂层或FRP涂层,而设备安装后,部分区域特别是设备基础的环氧涂层、FRP涂层可能无法施工,从而影响环境的清洁或耐腐蚀性能。因此要求设备安装前,设备基础应先完成环氧涂层、FRP涂层施工或环氧涂层、FRP涂层的底层施工。

3.1.6  纯水系统的设备有玻璃钢罐、碳钢衬里罐,也有由多种组件组装的设备,还有水泵等,每种设备材质、形状、易碎程度等多不一样,因此搬运及吊装必须根据产品的相关要求,采取不同的搬运、吊装方式,同时做好设备的保护措施,避免因搬运及吊装而造成对设备的损伤。

3.1.7  纯水系统的设备,要求内部干净,还有部分要求对内部做脱脂处理,这些工序在设备出厂前已完成,出厂时开口是密封的。为保证系统的综合性能达标,规定设备在进行接口配管前禁止打开,避免灰尘等污染设备内部。

3.1.8  设备就位后要求做好标识及保护,目的是提醒现场人员注意,防止疏忽及意外损坏设备的易碎部件。

3.1.9  紫外线杀菌装置及紫外线除TOC装置是利用安装在装置内的灯管产生的紫外线照射,达到杀灭水中的细菌或降解水中的TOC的目的,装置的进出口安装不锈钢材质的L型或S型管路后,避免了紫外线直射,造成管路的老化,也可减少对水质的影响,所以要求L型或S型管路的材质采用不锈钢。

3.1.10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的设备安装属于机械设备安装的一部分,除设计和本规范提到的特殊要求外,其他施工要求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相同,所以通用施工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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