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与验收规范 GB5103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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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不锈钢设备安装

3.4.1  本节适用于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的设备的安装及质量验收。

3.4.2  设备搬运时应采用软体物品进行保护,吊装时应采用尼龙类软性吊带。

Ⅰ  主控项目

3.4.3  设备外表面处理、内部焊缝、脱脂处理、内表面干净程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脱脂处理质量及干净程度应采用洁净布擦拭检查。

3.4.4  设备内附件及连接用螺丝的材质应与设备本体材料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4.5  设备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文件核对、观察检查,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Ⅱ  一般项目

3.4.6  设备固定用的膨胀螺栓或化学锚栓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3.4.7  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3.3.7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应符合本规范表3.3.7的规定。

条文说明

3.4.2  本条规定设备搬运及吊装时采用软体物品及尼龙类软性吊带,目的是防止硬质材料或工具刮伤不锈钢设备表面。

  主控项目

3.4.3  纯水系统中,不锈钢设备一般设置在系统的精处理区域或与精处理区域相关的动力供给系统。按照电子工业纯水系统的水质要求,精处理区域水质对电阻率、颗粒度、TOC等有很高的要求,对应的要求与产水接触的设备等的表面处理、内部焊缝、脱脂处理、内表面干净程度都会有相应的要求,否则可能会因为设备的处理没有达到水质要求,从而对水质产生二次污染,影响系统的处理效果。因此规定了不锈钢设备的主控项目应符合设计及相应规范的要求。

3.4.4  本条规定设备内附件及连接用螺丝的材质应与设备本体材料一致的目的,是防止不同材料接触发生电腐蚀,影响设备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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