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与验收规范 GB5103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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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系统调试

6.2.1  纯水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应进行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  系统应进行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检查、查阅调试记录。

Ⅰ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6.2.2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前,应对设备及与设备相关的管路进行冲洗,冲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承压管路的压力试验应已完成且合格;

    2  设备内部应无杂物;

    3  冲洗排水用的管路应畅通安全;

    4  冲洗应以出水口无杂物、碎屑,且出水与进水的浊度、色度一致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2.3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阀门的开启和关闭应顺滑连续,自动阀门在空载和工作压力下的开启和关闭均应动作灵活、开关到位,且开关状态及位置反馈信号应正确;

    2  系统中检测流量、压力、液位、水质的仪表均应校验合格,且参数设定、信号输出应正确;

    3  水泵运行时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无异常振动和噪音,电机运行电气参数及连续运转2h后的温升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水泵流量、扬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4  风机运转方向应正确,振动、噪音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皮带的松紧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5  搅拌装置的电机运转方向正确、运行电气参数及连续运转2h后的温升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装置运行应平稳;

    6  系统中的水箱、水池满水试验、冲洗均应合格,当设计要求对纯水箱进行蒸汽熏蒸处理时,应在水箱进水前进行蒸汽熏蒸;

    7  监测及控制设备应能与系统的监测元件和执行机构正常通信,系统的状态参数应能正常显示,设备联锁、自动调节、自动保护等应能准确动作;

    8  设备填料投料前,与设备相连接的前段管路及设备内部应冲洗合格,填料的型号、规格及数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9  设备运行时的流量、压力损失等指标均应达到设计要求,且波动幅度应符合设计及设备技术要求;

    10  调试过程中,各化学品加药量应准确计量,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检查、查阅调试记录。

Ⅱ  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6.2.4  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在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合格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统联动试运转过程中,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联动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动作应协调、正确,无异常现象;多台设备并联运行时,各单体设备的运行流量应达到均衡一致;

    2  设备的所有运转操作应处于正常操作模式;

    3  系统联合试运转连续正常运行时间不宜少于36h。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检查、查阅调试记录。

6.2.5  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完成后,在系统供水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对细菌量有限制的设备、管路进行杀菌消毒,杀菌消毒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杀菌消毒前,应编制作业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审核批准;

    2  杀菌消毒前,应隔离相关的设备;

    3  进行杀菌消毒时,作业区域应有相应的安全监护措施;

    4  杀菌消毒剂应采用电子级的双氧水,杀菌消毒浓度应为1%;

    5  系统中注入杀菌消毒剂后,循环、浸泡时间均不宜少于1h;

    6  循环、浸泡完成后,应开启杀菌消毒区域的供水泵,向系统注入正常运转时所输送的水对系统进行冲洗,用H2O2试纸检查,无杀菌消毒剂应合格;

    7  杀菌消毒的废液排放应有可靠、安全的回收或处理措施。

条文说明

6.2.1  本条对系统安装完成后的系统调试项目作了明确的规定。纯水系统安装完成后,为了使工程达到的预期的目标及功能,必须进行系统调试,调试包括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及调试、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6.2.3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的设备主要包括水泵、水箱、罐及RO、MDG、UV、UF等处理装置,系统中还涵盖与设备相连的管路、阀门、仪表、监控装置等,因此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除了应包含水泵、水箱、罐等的转向、流量、满水试验、熏蒸、清洗等工序已完成且符合设计要求外,与设备运转相关的管路、阀门、仪表监控装置等均达到设计要求,才能为后续的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提供保证。但考虑到不同的系统,涵盖的设备及工艺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对设备及相关的管路、阀门、仪表监控要求可能也会有所不同,进行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参照设计要求。

  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6.2.5  对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在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完成后正式给用水点供水前,均应对设备、管路等进行杀菌消毒,为避免杀菌消毒过程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又达到杀菌消毒效果,杀菌消毒剂应采用电子级的H2O2,杀菌消毒时的浓度应控制在1%以内,考虑到H2O2的氧化性很强,浓度过高时可能会对设备、管路造成损害,但浓度太低又可能起不到杀菌消毒效果,因此在实际操作时,应根据采购的H2O2的浓度及系统的大小,计算出杀菌消毒需使用的合理的电子级的H2O2的量,以保证杀菌消毒时H2O2的浓度在1%以内。同时,为避免对设备造成损伤(杀菌消毒剂H2O2与设备发生氧化反应),对不需要进行杀菌消毒而需要隔离的设备(进行系统设备选型时,此部分设备可能未考虑耐H2O2的氧化性能),必须隔离或关闭,以保证设备的完好。

    H2O2除了具有氧化还原性外,还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对人体及环境都有一定的危害,因此排放时不能随意排放,应安装临时性的管路排至相应的处理系统或回收,送至有处理能力的厂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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