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 GB51092-2015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1 总则

1.0.1  为了在制浆造纸厂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省工程投资、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清洁生产、运行安全可靠,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采用木材、非木材、废纸为原料的制浆造纸厂的工程设计。

1.0.3  制浆造纸厂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条文说明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1.0.2  本规范亦适用于境外工程。

1.0.3  本规范是针对制浆造纸厂特征制定的设计规范,但制浆造纸厂的设计应体现国家现行的政策、法规、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因此,做好制浆造纸厂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同时,还应满足工艺生产的需要。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