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 GB5109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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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热负荷

5.2.1  用热负荷应包括生产工艺、空调、采暖通风和生活等用热负荷。

5.2.2  确定设计热负荷,应调查供热范围内的热用户供热量、供热参数、用热方式、回水情况。热负荷应包括现状热负荷、近期热负荷、规划热负荷,对主要热用户应绘制典型日的设计热负荷和年持续热负荷曲线。

5.2.3  供热蒸汽参数应根据工艺用热负荷、参数特点,综合热源的蒸汽参数,经济、合理地确定。

5.2.4  供热系统的各压力等级,应按工艺要求和管路损失确定,不宜超过三级,对热电联产项目,应综合汽轮机抽、排汽压力及调整范围确定压力等级。

条文说明

    制浆厂通常配有碱(酸)回收炉,其主要汽水参数宜与电站锅炉相一致,优先并汽发电,同时应设置供热旁路。对统一汽水参数的,除氧给水系统,宜统一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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