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田集输设计规范 GB50349-2015
附录J 通信电缆管道和直埋电缆与地下管道或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
表J 通信管道、通道、直埋电缆和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表
注:1 主干排水管后敷设时,其施工沟边与管道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m。
2 当管道在排水管下部穿越时,交叉净距不宜小于0.4m,通信管道应作包封处理。包封长度自排水管道两侧各长2m。
3 在交越处2m范围内,燃气管不应有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如上述情况不能避免时,通信管道应作包封处理。
4 如电力电缆加保护钢管时,净距可减至0.15m。
5 直埋光缆采用钢管保护时,与水管、燃气管、输油管交越时的净距可降低为0.15m。
6 对于杆路、拉线、孤立大树和高耸建筑,还应考虑防雷要求。
7 穿越埋深与光缆相近的各种地下管线时,光缆宜在管线下方通过。
8 隔距达不到表中要求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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